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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友来信:
最近我村集体山林的树木有遭砍伐的现象,个别村民联合收购商明目张胆砍伐村集体山林苗木,趁着天黑林业部门无人管,拖出去卖钱,请加强监管。
书记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经市林业局走访调查,您村除一户砍伐自家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外,并未发现砍伐、销售林木现象。如您掌握砍伐、销售林木的确凿证据,请及时向市林业局(5285001、5285110)举报或继续通过书记信箱留言,提供详细情况(包括砍伐、销售林木时间、地点、人员姓名等),我们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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