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别人说,我这件官司要半年打,心中确实有些害怕,因为我在外地打工,这样长时间用来打官司,实在拖不起呀。可是没想到,你们法院7天就给我们调解结案了,你们法院为民着想,好样的。”
原告家住神山宋河的徐某和中伙铺的冯某等八人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9月6日向被告赤壁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原告8人各在被告处购买陕汽自卸车一台,并分别向被告首付了20000元至30000元车款。后来由于市场行情等原因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
2016年4月6日,赤壁法院受理并立案后,审判员葛昊飞接到原告变更诉求,只要求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不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利息。凭着多年在基层法庭办案的经验,葛昊飞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主动联系当事双方,于4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仅用7天时间就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由于受理案件多,审判资源匮乏,导致一些当事人反映诉讼难、立案难。为利用有限的资源满足群众司法要求,赤壁法院诉讼中心通过诉前调解和立案后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的办案格局,依托诉讼中心的诉前调解职能,组成速裁庭,建立起大速裁格局,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速办,让当事人以最低的成本、最便利的方式和最高的效率实现公正,达到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使得审判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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