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讴歌人生 于 2016-8-24 10:29 编辑
入夏以来,赤壁市唯一饮用水源保护区---陆水湖库区,人员入湖游泳解暑现象相当频繁,据景区工作人员反映:“天天下班时间还没到,陆水湖景区门口就围满了人,这么多年来形成的习惯,难得改!”而在不久前在政府行为的强力干预下的禁鞭却很快就得以实现了,该工作人员因此感叹说:“禁鞭是在城区,且有相关部门专门督促的,而游泳,在陆水湖,地理位置偏了,且政府部又没有明确的禁止条例,景区单一管理人手有限,管理起来实在是有难度。”相信这都是实情,可以理解。人们需要消暑游泳也无可厚非!但各位亲,你们知道吗?!陆水湖可是赤壁城区几十万人口唯一的生活饮用水源啊! 我并不反对游泳消暑,赤壁多水,境内有大小湖泊22个,水面面积为13.96万亩。其中,万亩以上的湖泊2处,千亩以上的湖泊6处。除陆水湖外还有黄盖湖、西梁湖、沧湖等,环山错湖,水面宽阔。为何我们一定要去自已唯一的饮用水水源中去游泳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8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我们的政府部门为什么不约束哈那些不自觉的游泳爱好者,认真禁止哈他们,反而让政府媒体为其摇旗吶喊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1条明确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size=18.6667px]为何不能象禁止鞭炮一样禁止人们在水源地游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