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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讯] 九部门联手对校园欺凌喊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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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0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卧龙赤壁 于 2016-11-13 08:29 编辑

原标题:群殴辱骂、拍裸照!九部门联手向这些校园欺凌“亮剑”!

群殴、辱骂、拍裸照、持刀威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备受社会关注。针对这一现象,继今年5月国务院部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之后,近期,官方再度向这一现象“亮剑”,这次参与部门之多,整治措施之严,颇受舆论关注。

向校园欺凌再“亮剑”
九部门联手出台整治方案
教育部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GA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意见指出,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今年4月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调查曾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据媒体此前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被媒体曝光,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就多达20余起。

针对日趋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官方这次就校园欺凌出台的防治“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个举措,涵盖了预防、处置和远期的防治部署。

为了多部门通力协作,这份名为《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由九个部门共同发出,除了教育部,还包括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GA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

其实,早在半年前,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也有媒体称此为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校园欺凌现象的“亮剑”。

给学校上“紧箍咒”
健全应急预案,禁止学生携管制刀具入校
这次九部门发布举措,要求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指导意见》还提出,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校园周边是重点
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警务室或治安岗亭
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周边多是这类事件的频发地。在这次官方打出的“组合拳”中,强化校园周边治理的举措颇为重要。
《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此外,GA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严惩欺凌暴力
教唆、利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从重惩处
就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打击,这份《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教育惩戒威慑。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防止“二次伤害”
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这次的《指导意见》还特别提到,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文件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GA机关介入处置。
不过,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GA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家长、媒体也要担责
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防止媒体过度渲染事件细节
校园欺凌现象的治理需要多方协力,其中,家长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次九部门提出的举措中,就强调了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指导意见》提到,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GA、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
来源:新华社、中国新闻网、新华网(ID:newsx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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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13 08:44 | 只看该作者
占个沙发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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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11-13 09:17 | 只看该作者
打得好,各学校要树立良好的校风,确保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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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11-13 09:40 | 只看该作者
老师不说家长知道吗?家长不说媒体知道吗?为什么怎是家长与媒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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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1-13 09:4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具体措施,尽是空话套话,实际效果等于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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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1-13 10:5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丫是古惑仔个港片把学生交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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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1-13 19:1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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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1-14 11: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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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1-14 13:22 | 只看该作者
现行的教育体制都只吩咐死搞知识学习,严重忽视了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和心理健康辅导,培养的是做题的机器而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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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1-14 13:5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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