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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子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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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偷邻居洋水仙包饺子致孙子中毒 上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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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31 | 只看该作者
al海风0715 发表于 2016-12-11 19:14
以后小偷进屋,要好生伺候,否则没偷着东西或伤心过度,积郁成鸡,都需当事方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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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09:3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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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10:46 | 只看该作者
LH6677 发表于 2016-12-12 20:33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怪你倒霉吧。

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 等你遇到看你能这么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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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10:4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这么想的 也应该是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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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10:47 | 只看该作者

完全可以这样教训那些无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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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7:05 | 只看该作者
不该赔..本身当小偷就是可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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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7:12 | 只看该作者
坏人变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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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7:5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法律造就了这些奇葩,没办法,因为制定法律的是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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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8:0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应该赔。
    首先,水仙是一种花草,主人家并不知道他是不能吃的,吃了会中毒的,如果不是这件事,你们有几个人知道水仙是不能吃并且吃了会中毒的?反正我是不知道的,所以主人家没有义务立安全告示牌。
    其次,水仙并不是种在公共场所,而是种在别人家的园子里,在主人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收割,是一种不耻行为。
    主人不仅可以不赔医药费,还可以向当事人索赔花草损失费。

     前面卧龙网友有一个桃子中毒案例,这个案例很好。桃子一般是种在室外林地,并且桃农知道农药有毒性,所以打完农药后有义务出告示警告不知情者,况且桃子处在成熟期,是可食之物,不排除有人会误食可能。所以桃农有支付误食者中毒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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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8:1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奇葩的社会,奇葩的律法,奇葩的官员,定制奇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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