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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子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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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偷邻居洋水仙包饺子致孙子中毒 上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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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7:54 | 只看该作者
社会越来越奇葩,人也越来越奇葩,偷了别人家的东西,还有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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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21:4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游子之魂 发表于 2016-12-12 09:11
问题是在自己的花园 不是公共场所  如果没有发生中毒 那么物主的权益谁来维护?

不管是私人属地还是公共场所,所有人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有人偷你家东西当然要报警由**来管了,怎么说没人维护呢?这是两码事好不好。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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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21:4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养有毒植物本来就有安全隐患,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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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5 09:02 | 只看该作者
海底飞 发表于 2016-12-14 21:47
养有毒植物本来就有安全隐患,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小偷从你家偷走滴水观音不幸中毒住院找你赔偿 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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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6:0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游子之魂 发表于 2016-12-15 09:02
如果小偷从你家偷走滴水观音不幸中毒住院找你赔偿 你能接受?

有什么不能接受呢?民事责任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就算是主要责任也只是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已,何况还可能只是次要责任呢!赔不了多少钱。就当买个教训不要养有毒植物。幸亏不是自己的孩子误食,否则要后悔死。吃这个东西就会中毒,和偷不偷没关系,不会因为不是偷的吃了就不中毒。养有危险的动植物一定要有安全风险意识,不伤人则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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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19:0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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