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出租车经营行为,努力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树立我市文明城市良好形象,更好满足广大市民的出行需要,春节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客运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运管和物价部门将对全市出租车的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每位出租车驾驶员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整洁的车容车貌、优质的服务接待每一位乘客。经营过程中,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故拒载、挑客、甩客;不得绕道经营、欺客宰客;不得乱停乱靠、抢客、强行拼客;严禁不打表、随意乱涨价、私调计价器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二、上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处,运管部门将按照《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交通部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罚标准的最高限额实施处罚。乱涨价情形将由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请广大市民和乘客朋友切实依法依规维护好自身权益,不要乘坐“黑的”、“摩的”、简易机(电)动车,共同抵制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文明经营行为。当您外出乘出租车时,遇到无故拒载、不打表、乱涨价等严重违规行为时,可拒绝支付车费,并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拔打投诉举报电话:5354339(运管局),12358(物价局)。我们将每天24小时接受举报,全力为您服务。
赤壁市公路运输管理局 赤 壁 市 物 价 局 2017年元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