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城管委 于 2017-1-26 15:28 编辑
强化措施,明责追责,确保春节禁鞭工作圆满完成
2017年1月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朝曙同志在全市春节期间工作安排时,就禁鞭工作强调指出:我市禁鞭工作成效明显,但要严防春节期间禁鞭工作反弹,为此,各责任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亲朋不知道禁鞭规定的实际,要通过短信提醒,上门告知等形式宣传到位。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落实春节期间禁鞭值守人员,搞好值班、及时举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燃放鞭炮、孔明灯、电子鞭炮的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对劝导不听的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10,5213720),也可利用微信向“城市管理群”上传图像资料。
二、明确责任,一票否决。 (一)宣传教育,违规追责。干部职工违规放鞭追究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社区居民违规放鞭追究办事处社区责任。在校学生违规放鞭追究教育局责任。物业小区居民违规放鞭追究市房产局和物业公司责任。 (二)明确范围,守土有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办公区、宿舍区(含城区二级单位所有办公区和宿舍区)包保责任。房管局负责物业小区包保责任。市住建局负责公园、广场、一河两岸及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包保责任。各办事处和蒲纺工业园区负责各社区包保责任。经济开发区负责陆水园区和赤马港园区包保责任。市林业局负责城区林地包保责任。 (三)工作不力,一票否决。各责任单位如果春节禁鞭值班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劝导和制止违规储存、销售、燃放鞭炮、孔明灯、电子鞭炮等行为,又不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禁鞭工作责任书兑现,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当事人依法处罚。
三、要求各单位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落实,确保今年春节禁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赤壁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