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我市从严从快处罚 自2016年7月我市开展禁鞭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禁鞭取得阶段性成果。
然而,大年三十夜和正月初一上午,有些家住城乡结合部的居民怀着侥幸心理,依然燃放烟花爆竹。 大年三十当晚,市禁鞭办在城区巡查时发现,赤马港办事处营里社区11组有人在民房外燃放烟花爆竹,专班人员当即上前进行制止,并对违规燃放鞭炮的当事人胡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第二天(正月初一上午),市禁鞭办再次巡查至此时,发现昨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民房处又增加了大量燃放后的烟花爆竹碎屑,民房内还存有未燃放的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照相取证,并将当事人带回赤马港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胡某某平时在外地经商,今年回家过年,由于不知道赤壁城区禁鞭规定,为了祝贺新别墅落成,大年三十夜违规燃放鞭炮,被禁鞭专班制止后,初一早上抱着侥幸心理再次燃放。赤马港派出所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严格查处,依法作出知下处理:一是责令胡某某停止燃放,收缴其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二是处以500元的处罚,对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让其接受电视采访,以身说法,呼吁广大市民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派出所考虑到胡某认错态度较好,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并以身说法,所以做出上述处罚决定。
胡某某住所: 禁鞕专班现场执法: 收缴屋内鞭炮: 胡某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市禁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市禁鞭办全体工作人员不放假,不休息,不间断地巡查,一旦发现在禁区内违规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电子鞭等行为将及时处置,从严处罚,决不手软。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市民过一个环保安全的新年,努力营造“人人不燃放烟花爆竹、人人参与禁鞭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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