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于本人所发"初四晚上我的小白色电动扔民政局旁边第二天就不见了........."帖文与事实不符的致歉信
广大网友:
正月初四下午两点钟左右因我有事就将电动车停放在赤马港民政局旁边,第二天中午我去民政局旁边找电动车,发现不见了。下午三点多钟找到赤马港派出所报案,民警接待了我,与我做了报案笔录,对案件进行了受理,并告知我丢失电动车的地方没有公安监控探头,看看民政局的探头能否覆盖到。因春节放假民政局不上班,要我初七上班带上购车发票到派出所三楼找谢警官一起到民政局调取监控。出派出所后,因我丢失电动车比较愤恼,因此怪派出所没有当场就跟我去民政局调取监控。而后一时冲动就在网上发帖语言攻击派出所。今天(初七),我带上发票到派出所找到谢警官,谢警官与派出所的人与我一起去调取视频,服务态度很好,让我很感动。同时我对前天(初五)扭曲事实发帖文恶意攻击派出所的行为深感内疚和懊悔。
在此,我向广大网友致歉,向赤马港派出所民警致歉。
此致:
非常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