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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赤壁子龙 于 2017-6-13 09:13 编辑
近期经常在晚上遇到了焚烧垃圾的事,地点有二:一是五小边上往方家冲去的路上,二是湖北三盛刀具有限公司(开发区管委会附近)工厂大门对面的路边。垃圾焚烧之时恶臭、浓烟呛得过路行人和附近住户纷纷叫苦。焚烧时间一般都是六点以后,焚烧物含有很多的塑料垃圾。
是不是这时候主管单位下班了,缺失了监管呢?
百度一下露天焚烧垃圾的危害:
焚烧垃圾不当,不仅对空气产生污染,还会危害人体健康。露天焚烧垃圾除了有损城市美观这一直接因素外,影响城市环境质量、危害群众身心健康是更为重要的原因。
据介绍,专业焚烧垃圾有一定的温度要求,炉温必须达到900摄氏度以上。像这种在露天擅自焚烧垃圾极易产生大量号称“世纪之毒”的二恶英。这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的副作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而且它很难降解,即使再少,长期在人体内积累,也可能导致疾病。。焚烧垃圾产生的几种常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有毒微量有机污染物对人体都存在一定的危害。其中,二氧化硫在浓度高时会使人呼吸困难,它形成的悬浮颗粒物,随着人的呼吸进入肺部,对肺有直接的损伤作用。而悬浮颗粒物如粉尘、烟雾等随呼吸进入肺,可沉积于肺,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氮氧化物可刺激人的眼、鼻、喉和肺,增加感染的发病率,例如引起支气管炎、肺炎、病毒性感冒,诱发肺细胞癌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该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该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关注我们的身体健康,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再随意焚烧垃圾啦!!更希望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对于这种危害大众健康的行为实行24小时监控。【编者】赤壁市城管委、城管局、环保局,感谢你们!没想到一篇帖子惊动了三个部门,城管局第一时间打来了电话,仔细咨询焚烧垃圾情况,第二天就找到了方家冲(五小边上)焚烧垃圾的农户,并上门耐心劝阻,制止了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而开发区的调查工作有点曲折,由于焚烧地点在开发区,而且焚烧时间是晚上,城管局一直暗中调查取证几天,最后终于确定是某某厂偷偷焚烧工业垃圾,随后立即向城管委汇报,城管委指派环保局上门提出警告(由于没有足够的焚烧垃圾证据),这起延续不断的露天焚烧工业垃圾事件也算终结。感谢你们,为赤壁的蓝天白云尽到了应尽的责任。
三盛刀具厂大门对面的公路边拍摄的相片
坐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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