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 .... (一)政策法规依据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香城创业计划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咸政发〔2013〕24号)、《咸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人社文〔2014〕84号)
(二)补助对象、标准
赤壁市辖区范围内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每户给予1万元创业“以奖代补”资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申请人需是毕业后3年内在我市初次创业;
3、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
4、带动就业3人以上。
(四)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报告;
2、《赤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审批表》;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招用人员花名册;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及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第2、5页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社保卡和银行卡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申请材料向创业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大学生创业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报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账户上。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 0715-5332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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