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壁市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租赁及水电补贴 .. (一)政策法规依据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香城创业计划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咸政发〔2013〕24号、《咸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人社文〔2014〕84号)、《赤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6]31号)。
(二)补贴标准 1、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米,每天每平米1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初次创业企业。
(四)申报资料 1、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租赁及水电补贴申请报告; 2、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审批表; 3、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批文,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情况统计表,孵化基地与入驻孵化对象签订的入驻协议(包括场租、水电费等约定); 4、在孵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孵实体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创业孵化基地持上述资料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初审,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基地银行账户。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中心 0715-5332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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