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春节期间禁鞭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园区、高新区)、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持续抓好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称禁鞭)工作,进一步巩固禁鞭工作成果,提高市民对禁鞭工作的支持率与参与率,自觉遵守禁鞭条例,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禁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广播电视台要组织电台、电视台播报《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禁鞭宣传标语,及时报道禁鞭工作动态,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发挥正确舆论引导作用。 二、市工商局要做好城区所有经营户禁鞭宣传工作,督促临街经营户电子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检查监督城区所有经营户在春节期间不放鞭炮,不非法销售鞭炮。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城区各宾馆酒店抓好禁鞭宣传工作,及时劝导、制止违规放鞭行为,对个别不听劝阻者及时举报。 四、市住建局要在市内所有公交车载电子屏,公交站台电子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所有建筑工地要有禁鞭宣传标语,落实禁鞭工作责任人。 五、市城管执法局要在公园、广场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劝导市民不燃放鞭炮,不放孔明灯。 六、市教育局要做好全市学校在校学生禁鞭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文明,讲安全,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七、市房管局要督促各物业管理小区设置禁鞭宣传栏、悬挂禁鞭宣传标语,每栋楼要张贴禁鞭标识,有人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举报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八、各办事处、蒲纺工业园区要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禁鞭宣传工作,居民楼要张贴禁鞭标识,通过宣传车、标语、发送《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形式将禁鞭工作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九、赤壁高新区要督促各企业抓好禁鞭工作,要求企业在开业庆典时不放鞭炮,教育职工不在城区放鞭炮。在厂区和职工宿舍区要张贴禁鞭标识,开展禁鞭宣传。 十、市直单位要召开职工大会,宣传禁鞭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的带头人,除自已不放鞭炮外,还要劝导亲朋好友不要在城区燃放鞭炮。市直单位办公区、宿舍区要悬挂禁鞭宣传标语,每栋楼醒目位置要张贴禁鞭标识。要有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举报责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一、市禁鞭办负责城区禁鞭指导、协调工作,统一印刷禁鞭宣传资料和禁鞭标识,各单位负责分发与张贴。禁鞭办电话:5212345,举报电话:110。 十二、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要依法抓好禁鞭工作,对违法储存、销售、燃放鞭炮行为及时予以打击。 十三、市文明办、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禁鞭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和综治工作考评。 城区禁鞭,是为了减少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辖区,有效预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祥和的城市环境。
赤壁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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