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城管委 于 2018-4-9 08:31 编辑
公 告 为加强赤壁市城区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对城区规划范围内违规及非法经营的小沙厂、小机制砖厂、小物流公司、小水泥制管(制杆)厂、小洗石灰厂、小废品收购公司或小堆场(简称“七小”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上有违规违法的“七小”企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或搬迁。逾期不拆除或不搬迁,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