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事件”实质是美国对我国高科技产品设限的一种贸易保护,是对我国的一次技术封锁和打压。
起因是根据美国商务部网站的信息显示,中兴通讯自2010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在知晓美国依据《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对伊朗长期实施制裁的情况下,仍将内含美国制造的受限类配件和软件产品出口到伊朗,以获取伊朗公司的合同并参与当地庞大通讯网络的供应、建设、运营及服务,这些合同金额达到数亿美元。最终美国政府对中兴通讯提出的三项指控包括了串谋非法出口、阻挠司法以及向联邦调查人员做出虚假陈述。所谓“中兴虽然开除了4名高管,却未对涉案的其他35名员工做出应有的惩罚,还反而对美国官方撒谎说已经惩罚了”。没有遵守“契约”只是一个由头而已。
当然作为参与与建设形成大家共同认可、共同遵守的规则。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对自己的企业对构建“合规管理”和形成“合规文化”应有足够重视和认识,规避各种风险,例如此次事件中中兴通讯的“芯”问题(芯片全部从美国进口)就是一种迈不过的“门槛”。用一种俗话说,就是“吃定了你”。
契约精神是一种“普世价值”及自我道德约束,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平等,自由,公正,公平的谈判协商,签订的条约才有执行力。否则,就是一种强权对弱国的强制执行力。我们加入WTO时设置的种种制约和限制不就是如此吗?想当年,中俄《尼布楚条约》在我们作了让步的情况下签订的条约,我们的历史书上还认为较为平等、合理,可是直到现在有些俄罗斯历史学家认为不合理。更不提弱肉强食的“城下之盟”,“世界大战”的硝烟散尽了吗?想想拿破仑,希特勒发动战争的原由,不都是所谓的“契约”不公导致的吗?美国为什么要在“密苏里号”上逼日本签字,而日本对在“密苏里号”上的签字忘了吗?只怕未必。善良的人们不要“自欺”,二战后的日本遵守“契约”了吗?谁又能保证它走向何方?
美国人尊重契约了吗?就不会绕过“联合国”这个地球“家长”的宪章,去对一个主权国家动武。
美国人尊重契约了吗?看看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执行情况。想想满世界的“溜达”的美国大兵和耀武扬威的核航母,美其名曰“航行自由”“无害通过”你信吗?反正我是不信。想想“93银河号事件”“96台海危机”“99炸馆事件”吧!
再想想美国对伊朗,朝鲜的态度,与对伊拉克,叙利亚的态度,流氓对流氓要暗自掂量掂量一下,流氓对“老实人”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契约精神”,“老实”是弱者的代名词。
若按某些“公知”“精英”的说法,过去我们签订的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我们还要继续执行,不然就是没有“契约精神”?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的一段回应看上去意味深长:
“必须要指出,美国频频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美高科技领域的贸易投资设限,显然是以国家安全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你在中国生活可以看到,苹果手机这样的产品随处可见,我们不觉得是威胁,但在美国如果有人买了华为手机,在美国的一些人看来就成了威胁到美国安全的重要事态。”她反问道,“作为世界上头号强国和科技强国的美国,难道果真已经脆弱到如此地步了么?……美方应该清楚,科技服务应当服务于全人类的福祉,而不应该沦为某个国家推进霸权的工具。”
“契约”是一根“扭带”,是一道“藩篱”,也是一种“武器”。对于弱国只有遵守游戏规则,而对于强者则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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