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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mai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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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霸姚家霸占公共通道场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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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6 15:1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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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6 15:20 | 只看该作者
私人纠纷,一直纠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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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15:28 | 只看该作者
雷之恋 发表于 2018-5-6 15:20
私人纠纷,一直纠缠不清。。。。

这是违法作恶的大是大非啊!

霸占与拆除恢复后的效果对比图.jpg (297.86 KB, 下载次数: 10)

霸占与拆除恢复后的效果对比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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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15:34 | 只看该作者
472525165 发表于 2018-5-6 15:17
应该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位网友说得好,违法如果不受到处罚,那违法份子就会越来越多。违法得到迅速惩处,违法分子受到法律威慑就会越来越少。只有全民遵纪守法!社会就真正安宁祥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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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6 15:42 | 只看该作者
两都不是好鸟,一个违建,一个把破房子卖给姓姚的,不加10万不肯过户,还装正义到处伸冤,你要真冤,别个早就被告倒了,都有问题,还真当别人不知道,沿河那一条家家都违建,是不是恶霸你心里有数,难道恶势力扎堆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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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6 15:4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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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16:07 | 只看该作者
ym123 发表于 2018-5-6 15:42
两都不是好鸟,一个违建,一个把破房子卖给姓姚的,不加10万不肯过户,还装正义到处伸冤,你要真冤,别个早 ...

买卖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矛盾,单说买卖纠纷双方都不存在违法,既可协商解决也可法院判决。
霸占公共用地违建这是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是违反土地法、第二是违反规划法、第三是违反建筑法、第四是压裂房屋成危房违反刑法。无论违法主体王某和姚某夫妻够不够得上判刑,已经违法犯罪是证据确凿的铁定事实,对违法犯罪的惩处不存在平等协商,必须依法严厉惩处,这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依法惩处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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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16:19 |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的说法实在无法认同,强奸也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么 ?
强行将违建房屋压在别人墙上这就是强奸!
强行将公共用地霸占这也是强奸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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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6 16:27 | 只看该作者
本来蛮同情你个,当了解事情个真相后真是蛮佩服你,房款是全收了个还能硬生生个把卖到别个个房子理所当然说成自己个.                                                                                     明晓得是老姚违建,看别个儿女有单位,故意扯到别个儿女身上,这打击报复也是没谁了。国土跟城管个回复都是说违建人老姚,有一句扯别个儿女冒,就看不惯你明明跟老姚有矛盾,为了钱还装正义个样子。                                                                                不过有一点非常赞同,沿河整条个违建拆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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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16:35 | 只看该作者
ym123 发表于 2018-5-6 15:42
两都不是好鸟,一个违建,一个把破房子卖给姓姚的,不加10万不肯过户,还装正义到处伸冤,你要真冤,别个早 ...

2018年4月26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笔录最终总结写得很清楚:“双方对地价和土地转让可以在协商,对房屋买卖未尽事宜双方也可以在协商补充。”这是因为中院审理发现双方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所以直接过户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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