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又害己,赤壁一司机凌晨酒驾伤两人!
8月24日凌晨,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赤马港中队接到报警,陆水湖大道新街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肇事司机闫某满身酒气,经检测,肇事司机闫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91.72mg/100ml,系醉酒驾驶。据办案民警了解,司机闫某饮酒至凌晨2点,认为深夜车少人稀,没有交警在岗,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因酒精麻痹,反应降低,在新街口路段撞倒一辆摩托车,撞伤2人。
目前,2名伤者正在医进行救治,肇事司机闫某已被依法刑拘。
为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整治酒驾违法行为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路面设卡检查、日常巡逻管理,一直对酒驾行为坚持常态化严管方式。可仍有人心存侥幸,为图一时之便利,饮酒后驾车,不仅驾驶员本人极易出现意外,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实在是害人害己、后患无穷。
酒后驾驶对群众生命财产危害极大,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不负责,交警表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从内心深入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性。亲朋好友也要自觉做到对开车参加活动的驾驶人不劝酒、不敬酒,对酒后开车的驾驶人及时进行劝阻。只有大家共同携起手来,才能营造平安的和谐交通、创造美好的幸福家庭。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8-8-25 23: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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