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我的住地不远,有一个广场,人们在这里集会、娱乐、健身,但是也有许多养狗的人,把这里当成遛狗的场所。 在广场最向阳的那一片,晴天早晚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各种狗,大多没有牵绳。通往那一片的步行道上,来来往往的除了人,便是自由奔跑着的狗。 曾经不止一个小孩,大人带他们在这里玩耍散步时,被狗给咬过、吓过。 有人说,在那儿我踩到过狗屎,但是没有走过狗屎运。 每次带孙子在广场散步,总是提心吊胆的,走到那一片,早早就将孙子抱在怀里,生怕被狗咬到。 狗不仅在那里撒欢,撒尿,拉屎,甚至还在那里交配。 走到那一片,总会闻到很强的尿骚味,还有一坨一坨的狗屎,给人一种很不适的感觉。 尽管相关法律早就明确规定: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否则,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且不得进入公共场所;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基本上成了聋子的耳朵。 这次杭州“打狗”,如果不是狗主人比狗还坏,激起了民愤,引发舆论倒逼,也不可能出手那么迅速,打得那么彻底。 真希望广场上也开始“打狗”。 如果法律再不出手,我就拎根打狗棍去广场散步。 我不打狗,只防身。 顺便说一句,我不反对养狗、遛狗,我只是反对那种不讲规矩的养狗、遛狗。 (图片来自论坛,特此致谢!)
本帖最后由 清道夫 于 2018-11-26 12: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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