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关于学校其他学段和其他年级复学复课工作的通告
自2020年6月13日0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降低为三级,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我市复学复课相关安排通告如下:
1、初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6月28日; 高中(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定于7月10日。
2、小学和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3、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4、各级各类学校暑期放假时间最迟不晚于7月底。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22日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