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文明意识,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
二、整治重点
(一)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
(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超速、超员、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鸣喇叭、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乱停乱靠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电动二、三、四轮车非法上道路行驶,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期间,交警大队将实行严管严控,严查严治。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警告、罚款,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行曝光。
(二)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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