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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家在湖北博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万国汽车城)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已经在哪里住了三年了,部分业主房产证都拿到了,但是开发商迟迟不给我们电表分户,我们每次催开发商,开发商就说供电局电表不够为由推脱。当初购房合同上写明的是开发商报装的,而且我们自己也去供电局咨询过,是要开发商整体报装才会分户电表。因为开发商这种类似无赖不作为的行为,导致我们用了三年多的高价电,业主都找了好多次开发商,每次停电都要到开发商充电费才能使用。要是他们上班还能充值继续用电,要是他们下班我们只能黑灯瞎火的过日子。希望政府领导想办法解决下我们这个生活问题,谢谢政府的领导,我们也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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