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赤壁市公安局积极开展了主题为:“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宣传活动。
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脏。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赤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市湿地公园管理处、林业野保部门以及余家桥辖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世界湿地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清查、巡护活动。
在赤壁市余家桥乡东港湖水域,每年都有大批天鹅、豆雁、灰雁等南迁候鸟偏偏而至来此越冬栖息,为有效保护湿地环境和越冬候鸟的安全,积极防范破坏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切实将“找堵防”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赤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此宣传次活动为契机,联合各职能部门深入余家桥乡镇人员密集地段,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意义以及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资源所要承受的法律责任,并引导广大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投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幅15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检查沿线餐饮场所6处,农庄3处,农贸市场2处。清查过程中,共查获2只(条)野生动物死体,其中:在一家餐馆后厨冰柜查获野生动物死体猪獾1只、一家农庄后厨冰柜中查获野生动物死体蛇类1条;目前,两家餐饮场所的违法行为已移交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站作进一步处理。
通过此次宣传、清查行动,有效巩固了我市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资源犯罪的行动成果,同时还警示和威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切实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赤壁公安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他们的家园,不得猎捕、运输、出售、贩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主动摒弃食用野生动物陋习,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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