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慈善•一中教育事业发展助学(教) 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赤壁一中与赤壁市慈善会合作,共同设立“赤壁慈善•一中教育事业发展基金会”,面向社会接受团体或个人赠予学校的款物。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特制定“赤壁慈善·一中教育事业发展助学(教)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基金来源 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2.将本基金会的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基金募集 1.基金的募集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鼓励海内外关心和支持赤壁一中的有识之士、公司、集团和校友自愿为学校事业发展捐钱捐物。 2.捐赠范围为捐赠资金、捐建纪念性或标志性建筑实物以及其他实物。 3.接收捐赠工作,由赤壁市慈善会专人专账负责管理或委托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接收捐赠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钱物交接、保管和财务审计制度。接受捐赠后,基金会办公室向捐赠方出具合法凭证,颁发证书或感谢牌。 第三条基金使用原则 1.基金母本由学校各种捐赠基金和不定向捐款构成。定向捐款由基金会按照捐赠者意向实施。不定向捐款的资助项目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基金会按照审批项目执行。 2.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规定的公益事业和相关项目的支出。 3.基金会每年提前编制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讨论通过后由基金会办公室按计划督办实施。 4.对资助项目,基金会办公室有权组织专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基金会办公室可提出整改意见。 5.本基金会通过赤壁市管理部门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四条基金使用范围 1.助教助学。教师本人遭受重大变故凭相关有效凭证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0元;学生本人遭受重大变故凭相关有效凭证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 2.奖励在教学研究和高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和职工,具体标准经由校务办公会讨论通过,并记录备案。①每年高考按照学校制定的《赤壁一中高考奖励方案》每人奖5000—20000元;②高考特别贡献奖,每考取一个清北,奖该班级教师50万元,以此类推;③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成绩突出且顺利结题,省级课题组奖2000元,国家级奖5000元。 3.奖励优秀新生和毕业生,具体标准经由校务办公会讨论通过,并记录备案。①对录入赤壁一中特别优秀的新生凭有效录取分数奖2000—10000元;②对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凭高考分数奖10000—50000元。 4.资助有益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其他项目。 5.资助有利于学校的必要的社会公益活动。 6.基金仅限于赤壁一中师生和自身发展所用。 第五条基金管理 1.基金会单独设立专用账户。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基金会业务范围的有关规定进行。 2.募集的资金进入基金会账户后,应按照捐赠单位(捐赠人)与本会(或学校相关部门)签署的捐赠协议要求,定期向捐赠单位(捐赠人)报告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捐赠途径 1.赤壁市慈善会捐赠账号; 开户名:赤壁市慈善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行 账 号:42001696108053000872-0007 赤壁市慈善会电话:0715-5331511 本帖最后由 金不沉默 于 2022-5-21 10: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