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
(一)政策法规依据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9]10号)、《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办法>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2019年11月15日之后来咸宁就业创业的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1.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 2.纳税地在咸宁的企业在职人员; 3.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在职人员; 4.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创业人员及其聘用人员; 5.在咸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在职人员。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认定: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不良诚信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1.《“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个人劳动(劳务)合同、聘用协议书,或任职、挂职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员: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6.办理社会保险参保。 (就业创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数据由人才超市查询即可)
(四)办理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由赤壁市委组织部复审和认定;其他人员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和认定。 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提交申报材料。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受理后,对申请人年龄、学历、首次来咸就业创业时间等信息进行初审,资料齐全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转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复审,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认定。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并将经认定的引进人员登记造册。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赤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 (创新聚集区一楼10号窗口) 黎女士 15075119698 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人社局 于 2022-6-2 15: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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