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深入贯彻赤壁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当好“店小二”,方便企业有效开展境外相关商务活动,按照国家移民局有关精神要求,赤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本着“出入有境、服务无境”工作宗旨,将会主动上门为企业家朋友们提供有效的出境入境管理服务工作,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一是企业如有外国人、港澳台等境外人员来访,请在24小时报告属地派出所或出入境管理大队,做好《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履行好《外国人在华停留温馨提示》相关义务,告知其签证延期、居留许可等相关证照的办理政策。
二是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操作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持相关材料,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到省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3、被聘用外国人持Z字签证入境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该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效证照,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4、被聘用外国人应在入境30日内,持有效证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居留许可后,方可依法聘用该外国人就业;5、如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十日内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6、被聘用外国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出境手续。如违反上述规定,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就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是企业如有出国商务活动,企业员工需要办理护照、港澳台等出入境证件,我们也会及时提供“预约”等绿色通道服务。
四是企业如与港澳地区有业务往来需要办理港澳商务备案的,我大队会指派专人上门告知并审核商务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五是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我们为在赤企业涉外商务出入境方面提供政策咨询、解答,为在赤企业的境外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如企业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还可拨打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热线7x24小时全天候咨询或者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中英文版网站查询(网页版和手机版)。
欢迎各位企业家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为服务赤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和贡献。
赤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