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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馋惹祸,一人非法狩猎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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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11-22 17: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为想吃“野味”解馋

一男子铺设电网欲捕猎

结果自己被法网套住

近日

赤壁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

破获1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10月中旬,新店派出所接到举报线索称,一山林中放置了电流控制器与电网,疑似有人非法狩猎。这种行为不仅会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流控制器可以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甚至还可以将电压上升至千伏以上,人或动物一旦碰到通了高压电的电网,就会瞬间被高压电击倒,轻则受伤,重则丧命。

  民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待林业局将电网等装备拆卸带离后,立即对非法狩猎行为开展调查。但由于现场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人员,且无其他有价值线索,使得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通过对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摸排、巡逻等多途径开展侦查工作,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为葛某鸣(男,新店人,60岁)。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与部署,葛某鸣于11月11日投案自首。

  经讯问,葛某鸣供述,因野猪经常进地祸害庄稼,便有村民以保护庄稼为由邀请他狩猎野猪,其为满足口腹之欲,应邀到某田里设下猎套,还未猎到任何野生动物,电网等工具便被查获拆卸。

  目前,葛某鸣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邀请葛某鸣狩猎的村民也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口头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
  无论是爱好,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供稿单位:新店派出所

通讯员:卢洁

本帖最后由 赤壁公安 于 2024-11-22 17: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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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6 08:50 | 只看该作者
谎言的诱惑 发表于 2024-11-26 06:29
这也拘留?比这个恶劣十倍的事都有这社会呵呵

你自己去学习下   什么叫刑事拘留,,  

  这可不是酒驾的那种行政拘留。  这个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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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5 08:58 | 只看该作者
邀请的就口头教育,    按电网的就刑事拘留?    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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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0:55 | 只看该作者
晴空风暖 发表于 2024-11-26 15:57
刑法有规定,伤害野生动物要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公诉判刑

别误导,野猪已不在保护动物之列,不存在触坏刑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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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11-26 06:2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也拘留?比这个恶劣十倍的事都有这社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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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11-26 09:0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拐了,昨天晚上吃了野生鱼,最可怕的是还骑了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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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11-26 15:57 | 只看该作者
谎言的诱惑 发表于 2024-11-26 06:29
这也拘留?比这个恶劣十倍的事都有这社会呵呵

刑法有规定,伤害野生动物要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公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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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11-27 11:1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晴空风暖 发表于 2024-11-26 15:57
刑法有规定,伤害野生动物要刑事拘留,可能会被公诉判刑

你说得对如今只有伤害人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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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11-27 16:51 | 只看该作者
下辈子投胎就做野生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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