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
发表于 2011-5-29 07:23
倒影 发表于 2011-5-28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老师,我不是很感冒,以前说臭老九我看是没说错,但也不是所有的都是。我以前在快递公司上班,不小心把一 ...
快递上没有写清楚是什么东西吗?你把别人的东西搞掉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赤壁山人
发表于 2011-5-29 07:26
痞子英雄 发表于 2011-5-29 0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 毁了他的前途啊
毁了他的前途总没有毁了别人的命途严重吧,要不谁换过来试试。
鞋德恒斯
发表于 2011-5-29 10:49
老师也是人呀!出了校门也同普通人一样!高晓松也是人呀!
经营者
发表于 2011-5-29 14:15
赤壁 也有这事
aliceyk
发表于 2011-5-29 16:32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秋水
发表于 2011-5-29 17:00
无语!这个老师一个字形容——牛,四个字形容就是害人害己!
醉驾入刑已经说明醉驾带来的危害不仅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也引起国家及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在对酒后驾驶及醉驾查的很严,处理的很重,而这位老师却丝毫不在乎确实很“牛”。但是,也就因为这么一个不理智的行为贻害了两个家庭,真是害人害己!不仅杯具,更希望所有驾驶者引以为戒。
醉驾刚刚入刑,且肇事逃逸,此案判得一定不会轻。
自来水
发表于 2011-5-29 17:02
秋水 发表于 2011-5-29 17: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语!这个老师一个字形容——牛,四个字形容就是害人害己!
醉驾入刑已经说明醉驾带来的危害不仅引起社会 ...
分析的相当透彻啊,
可爱小豆
发表于 2011-5-29 18:44
以前的班主任,只能说无语了
恩泽一方
发表于 2011-5-29 18:52
请朋友们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害了两家人{:233:}
踩到西瓜皮
发表于 2011-5-29 20:03
应该以谋杀醉起诉,为人师表,醉驾撞死人还逃逸,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