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078433
发表于 2011-5-26 19:12
这位仁兄肯定是我市醉驾肇事入刑第一人了,引以为戒!
翻译员
发表于 2011-5-26 19:30
还赏鹿,灌抛吧。。。活该,害人个东西。
凡尘过后......
发表于 2011-5-26 20:12
呵呵,以前经常喝酒开车,自从酒驾入刑后我可是滴酒未沾了,以身试法的事可不能干.{:252:}{:252:}{:252:}
赤壁凡人
发表于 2011-5-26 20:20
唉,为着自已和别人的家庭幸福,还是请朋友们一定记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吧
小柏村
发表于 2011-5-26 20:30
回复 翻译员 的帖子
恩过变压器要卖出去啊不能在这里说***的!
小柏村
发表于 2011-5-26 20:58
回复 小柏村 的帖子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但是要敢于承担 给那些喝了酒的 准备开车的朋友一个警示 命是无价的
61618
发表于 2011-5-26 20:58
回复 tangaiyao520 的帖子
恩是过四中还是省重点给老师的个人行为而已.说器说来酒厂就该关了.恩怕老师不后悔呀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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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飞
发表于 2011-5-26 21:08
支持酒驾入刑
&左左
发表于 2011-5-26 21:25
人命不等同于副校长吧?
其比重可以在同一天平吗?
人命珍贵还是副校长这样的虚职重要?
还值得惋惜?
温存那点ノ寂寞
发表于 2011-5-26 21:3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沉重的教训还不够嘛,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