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过了头 发表于 2012-8-6 20:42

肇事逃逸是忽视他人的生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判刑的

gevolcano 发表于 2012-8-6 20:51

逃跑算犯罪了

卧虎 发表于 2012-8-6 20:52

肇事逃逸是罪加一等的,

踩到西瓜皮 发表于 2012-8-6 22:11

严惩,这样的人太坏

Die、ˉ猜霸 发表于 2012-8-7 01:32

路过   打酱油滴!!!

空降兵 发表于 2012-8-7 08:00

{:233:}{:233:}跑什么哦...

赤壁红枫花圃 发表于 2012-8-7 08:03

现在的马路杀手太多了,正常行走都能被撞!

不老仙翁 发表于 2012-8-7 08:03

真是笨蛋!在城区交通肇事是逃不掉的。

当时的月亮 发表于 2012-8-7 09:01

严惩司机,肇事逃逸太严重鸟

唯独爱你 发表于 2012-8-7 09:48

{:252:}{:252:}抓的好 。这样的人就应该多抓 。。看还酒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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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7月31日发生在东洲桥头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