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夫 发表于 2012-8-7 10:04
傻上加傻呀菡萏鱼鱼 发表于 2012-8-7 11:06
{:251:}那个地方经常出车祸~~~~1450848203 发表于 2012-8-7 11:17
要严惩!重判!!决不姑息!!!赤壁樵夫 发表于 2012-8-7 11:24
十次肇事九次快。還是開慢點好~神啦救救我嚄 发表于 2012-8-7 15:42
{:soso__7996807952280489149_3:}无尘 发表于 2012-8-7 16:28
车主真傻!逃得了现场逃得了法律吗?引以为戒啊!铁血骑士 发表于 2012-8-7 17:21
见车让几分呀,现在的汽车都是马路老虎呀。咱们走路要靠边走,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上呀。{:257:}鞘中锋 发表于 2012-8-7 18:17
严惩{:250:}{:250:}朝阳。 发表于 2012-8-8 09:22
如在107国道就完了,可惜是在城区跑不了。兴地竹纤维毛巾 发表于 2012-8-8 12:31
如今社会是车怕人,人倒是不怕车了,就新区河北大道那一段路,行人要过马路都是穿行在机动车道上,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车祸。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都不希望有车祸发生,那么好的一条马路,唯独少的就是天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