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盗婴案”被告人获刑3年 不服判决将考虑上诉
本帖最后由 慧行小国 于 2014-1-27 16:31 编辑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央视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湖北通城“盗婴案”今天下午正式宣判。通城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无视国家法律、拐骗婴儿脱离监护人,判决被告人汪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汪某表示不服法院的判决,称将与其家人商量后决定是否上诉。 2013年11月3日下午3时许,湖北通城县人民医院一名刚出生39个小时的婴儿被盗走。7日凌晨4时,专案民警经过侦查抓获涉案女子汪某,并安全将孩子解救。汪某称因自己未育,欲盗婴谎报为亲生以博取情夫信任维系感情。发布时间: 2014-01-27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感情真挚啊{:233:} 风之云彩 发表于 2014-1-27 16:27
感情真挚啊
这是孽缘 考虑自己 不想他人 别偷别人家的孩子 你拿走了别人怎么办啊!!
打多了胎生不了娃就去偷别人的,还有脸不服判决上诉? 就判三年,还要上诉 爱情惹的祸。。。。 三年有点少,起不到威慑作用,以后偷孩子都可以这么说。 这样的人没深埋就不错了 三年也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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