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厨 发表于 2017-5-7 00:29
事点实话 发表于 2017-5-7 00:47
人性的麻木总是让人不知不觉的感到恐惧,中国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古国如今为何变成如此,每当我见到各种事故现场多数人袖手旁观时,不由得问自已,为何如此多喜欢看热闹的吃瓜观众?事不关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担责任,或许还有别的什么?种种只能说明我们人民素质真的要有待提高。 当每个个体都对身边发生的事情毫不关心时,生活其中是悲哀的,我相信人都是善良的,每个人也时常会冲动犯错,当他犯错只要不伤及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看热闹呢?如果都这样去教育大家和各自家人,常此以往是可怕的.犯错的人得不到大家及时的劝阻'事情闹大了又得不到各位的愿谅,想想生活其中的每个人是否也有过错呢?像今日这样的事在我们身边真是时有发生,其根源在于教育,在于修养,少不尊老,倚老卖老大有之,人人都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人与人之间谦让很少,霸道任性者多;我们非常重视数理化的教育,但常常轻视德行教育.数理化优秀大师不缺,但合格的德行老师却少之又少,当今国人修身立德迫在眉捷,重关乎国之久安,长足发展.轻关乎你我幸福感正义123 发表于 2017-5-7 01:01
我想问下,对于一个不顾及他人,只为一己私愤的人,处罚是否过轻?在光天化日之下使用器械打砸公交车辆,以及使用器械殴打他人,不仅造成了城市大堵车和大量群众围观,更使得公交车上乘客造成了一定的惊吓,这么恶劣的行为,那他到底没有触犯刑法?到底有没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虽说不是群体事件,但是危害到了群众安全,是否需要公安局提起公诉,然后法院依据事实来判决呢?W5554563 发表于 2017-5-7 01:11
首先他肯定是下来指责他,公交司机肯定话也难听,所以接下来就拿球棒1372514568 发表于 2017-5-7 01:26
不冲动就没事了你是我的baby 发表于 2017-5-7 01:51
你是我的baby 发表于 2017-5-7 01:54
平凡我 发表于 2017-5-7 03:19
这种人,公安部门就应该多判几年平凡我 发表于 2017-5-7 03:22
判得太轻了。BW-李李 发表于 2017-5-7 03:31
求大家转发。谢谢http://qianfanyun-cbrx.qiniudn.com/201705073256858149409901316816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