冭徦 发表于 2017-5-6 20:44

无敌潜水艇 发表于 2017-5-6 19:28
完全可以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来处理。
同感,完全应该这样。

echo-Tse 发表于 2017-5-6 20:57

9527 发表于 2017-5-6 18:30
警 察叔叔破案神速啊,这么快就抓了,厉害
视频里车牌号都拍下了了!路上围观群众大把的!一查一个准!这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打伤司机吓到一车乘客!

藏龙 发表于 2017-5-6 21:00

才1000元,一般人都消费得起,开豪车的更不痛不痒,威慑力在哪儿?毁坏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最吧?

藏龙 发表于 2017-5-6 21:01

希望拿出焚烧电动车遮阳棚的威慑力来给人民以安全感

906251767 发表于 2017-5-6 21:11

{:233:}{:233:}{:233:}

康康宝贝 发表于 2017-5-6 21:16

15天?1000元?有钱人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

会哭的眼泪 发表于 2017-5-6 21:21

不管公交车对不对,但是那个开私家车的贱男也太嚣张了吧!拿着个棒球棍乱打!他家的家教都是这样的吗?而且这个惩罚也太轻了吧!真不知道现在的法律是个什么情况!这完全是放纵别人犯错

康康宝贝 发表于 2017-5-6 21:21

无敌潜水艇 发表于 2017-5-6 19:28
完全可以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来处理。

确实!性质恶劣,犯罪成本太低,

郑氏雷人 发表于 2017-5-6 21:23

冲动是魔鬼

佬龚 发表于 2017-5-6 21:23

置一车乘客不顾打砸公交车辆,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判刑!!!否则不足以震慑那些嚣张狂徒!!!{:256:}{:250:}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查看完整版本: 赤壁公安机关快速查处一起打砸公交车并殴打司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