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难寻}
发表于 2018-9-21 00:49
37张图只能看到几张?怎么回事?
大漠黄沙
发表于 2018-9-21 07:06
名单一个都看不到
白羊马
发表于 2018-9-22 08:57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0 21:36
岂止税务局的终止效力公函,还有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你把满脑子浆糊好好清 ...
支持摆证据说事实辩道理{:250:}
冲破乌云
发表于 2018-9-22 17:04
白羊马 发表于 2018-9-22 08:57
支持摆证据说事实辩道理
谢谢你支持法院在证据面前的判决,不管是马老赖还是其他老赖,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对他们失信行为的一种警示,目的都是希望他们改正错误,如果法院的判决都不相信,那人民还能相信什么。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1:19
楼主相信法院的判决没有错。但是要看看是不是最终结论,只有每一位当事人都服从判决,在法定期限都没有上诉、申诉,该判决才算最终定论。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依法上诉、申诉,都说明案件有疑点未查清,判决有争议没有形成最终定论。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依然有半年的申诉期,只要有任何一位当事人进行申诉,案件诉讼程序就没有完结,现有判决就不是最终定论。
反观国土局、城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半年期限,被处罚人半年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被处罚人就必须无条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1:35
对判决不符依法申诉、对失信人的界定不服依法申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申请版主或楼主对我的申辩发帖给予置顶,谢谢!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2:07
冲破乌云 发表于 2018-9-20 15:31
老赖马军、刘红兰夫妇现身了,以前好像看过回过你的帖子,卖给别人房子收了钱不过户好像就是 ...
楼主此贴涉嫌侵害马军、刘红兰名誉,在此提出第一次严正交涉。如不在一个小时内撤销删除此4楼置顶贴,将依法提起诉讼,依法请求侵害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理由如下:
楼主相信法院的判决没有错。但是要看看是不是最终结论,只有每一位当事人都服从判决,在法定期限都没有上诉、申诉,该判决才算最终定论。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依法上诉、申诉,都说明案件有疑点未查清,判决有争议没有形成最终定论。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判决,依然有半年的申诉期,只要有任何一位当事人进行申诉,案件诉讼程序就没有完结,现有判决就不是最终定论。
该案的申诉已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再审,在本案最终定论之前,特别是马军在此跟帖举证申辩冤情之后,楼主冲破乌云依然在贴中还称老赖马军、刘红兰,严重侵害了马军、刘红兰名誉。通知不敢真名示人的冲破乌云于2018年9月22日23时06分之前立即撤销删除此4楼置顶贴及相关有损名誉的跟帖,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实名公开通知留作证据。
通知人:马军、刘红兰
时间:2018年9月22日22时06分 本帖最后由 xiaomaiyumi 于 2018-9-23 10:32 编辑
冲破乌云
发表于 2018-9-22 22:25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1:19
楼主相信法院的判决没有错。但是要看看是不是最终结论,只有每一位当事人都服从判决,在法定期限都没有上诉 ...
不管你服不服,人民法院两次审理都判决你败诉了,说明这件事不管在法理和情理上你都是做得有违法律, 违背良心,不然人民法院不会判你两次都败诉,也不会凭白无故给你戴上老赖失信的帽子,你自己不好好反省,还在这里不停的狡辩,果真是赖力深厚!你的事我在房产局也打听清楚了,你在你单位人品名声很差,单位领导都不喜欢你,单位工作几十年还不是党员,可想而知你是什么进取心,是什么素质!从你卖了房子,收了钱,还到处告别人,就看得出人品极差,你这个事就是你贪心把自己搞臭了!建议你做个有良心的人,为自己积点德!
冲破乌云
发表于 2018-9-22 22:32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2:07
楼主此贴涉嫌侵害马军、刘红兰名誉,在此提出严正交涉。如不在一个小时内撤销删除此42楼置顶贴,将依法提 ...
马老赖,你自己在我帖子里发你对家的个人隐私,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自己不照照镜子,什么德行,你还是赶快到法院自首,免得法院再判你夫妻俩坐牢,赶快去自首!
xiaomaiyumi
发表于 2018-9-22 22:36
冲破乌云 发表于 2018-9-22 22:32
马老赖,你自己在我帖子里发你对家的个人隐私,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自己不照照镜子,什么德行,你还是赶 ...
你在这里的所有没有证据的胡说八道都将依法追究责任!!!
有胆公开自己的姓名不要做缩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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