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消防“生命通道”│曝光(第四期)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部署,10月23日晚,赤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检查整治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己依法进行了处罚,按照全国打通“生命通道”工作部署要求,现对个人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涉及党员干部的还将抄送组织部门,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监督。曝 光 台 1,朱*英,性别:女,44岁,发现朱*英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 栋二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朱*英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2,廖*斌,性别:男,45岁,发现廖*斌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廖*斌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张*祥,性别:男,28岁,发现将车牌号为鄂L6G123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7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张*祥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4,刘*琴,性别:女,37岁,发现刘*琴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刘*琴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5,周*光,男,41岁,发现周*光将车牌号为鄂L6G558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7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周敬光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6,黄*梦,女,32岁,发现黄*梦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黄*梦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7,陈*安,男,52岁,发现陈*安将车牌号为鄂L6IK98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栋二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陈永安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8,冯*明,男,69岁,发现冯*明将车牌号鄂L67171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冯四明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消防提醒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离不开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全力支持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不当旁观者争当消防安全践行人一起携手共进,防范火灾事故守护平安美好家园! 都是凤凰城的! 消防通道,需要小区每个人自觉遵守,让消防通道畅通了,也就是让小区每个人都有安全保障了。 处罚轻了…… 全市找不到几个全合格的 麻烦去看看塞纳小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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