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部署,10月23日晚,赤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检查整治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己依法进行了处罚,按照全国打通“生命通道”工作部署要求,现对个人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涉及党员干部的还将抄送组织部门,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监督。 曝 光 台 1,朱*英,性别:女,44岁,发现朱*英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 栋二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朱*英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2,廖*斌,性别:男,45岁,发现廖*斌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廖*斌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张*祥,性别:男,28岁,发现将车牌号为鄂L6G123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7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张*祥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4,刘*琴,性别:女,37岁,发现刘*琴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 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刘*琴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5,周*光,男,41岁,发现周*光将车牌号为鄂L6G558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7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周敬光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6,黄*梦,女,32岁,发现黄*梦将无牌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4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黄*梦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7,陈*安,男,52岁,发现陈*安将车牌号为鄂L6IK98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栋二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陈永安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8,冯*明,男,69岁,发现冯*明将车牌号鄂L67171的电动车停放在凤凰城小区11栋一单元门口,占用疏散通道,冯四明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消防提醒 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离不开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全力支持 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不当旁观者 争当消防安全践行人 一起携手共进,防范火灾事故 守护平安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