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 发表于 2010-9-23 21:59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这句话让人很心很疼!

赤壁大亨是谁 发表于 2010-9-23 22:18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dizzy:

luo-tuo 发表于 2010-9-24 13:48

想到一句老话: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种事情,只能是自己的一己之愿吧。
只能说你怎么想,大多数人怎么想,所以,我们也只能算是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如果有了小孩子,我的建议还是不要走到最后这一步,前提是双方在家务事上还有得商量,这个家庭环境仍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这一点符合,那在考虑自己的感受。
日久是会生情的,也应该生情。养只小狗,它还冲你叫叫,跟你一起散步,是吧。
彼此心底里没有怨恨,这是在一起的前提。也就是冬天里你喝可乐他(她)不会给你扔一块冰进去,夏天给你放炉子上烤烤。

日子是要经营的,摩托车两千公里要换机油保养保养,日子一样,
所谓的理性我以为大概就是承认婚姻有可能成为爱情的坟墓,对于男女双方来说要做的就是维持家庭船只的航道,让行程美好一些,不要让它冲向坟墓。
现实就是你不要指望他(她)有房有车,对你百依百顺。不要指望永远拥有那个乖乖女或是热血男。乳房会下垂,会长黄脸斑;大肚腩,抽烟,偶尔不回;柴米油盐唠叨你,抱怨饭菜不可口。

以前看到一个观点,说是对于身边的小人要报以一笑,为什么呢,因为过20年你再来看这些人事,你会觉得他们简直不值得一提的。就像我们看两个小孩子抢玩具,非要对方手上的,不要剩下来的好的。
女人喜欢对方说她对,错的也要说对,为什么呢?因为她要感觉到在你心中的位置。所有思维判断的出发点、归结点就是:我在他心中的位置(这样一说女人其实也好哄,是吧)。
男人就大度一点啦,肥水不流外人田,管她对错的,孩子他妈,是吧。
该躲一边抽烟的就躲一边抽去,找到机会晚上不回就不回。

唠叨吧,你看,写着写着就唠叨了,忘题了。
彼此双方还是要包容一些,友爱一些^_^像小时候上学对同学一样总简单吧?何况还有个孩子呢。

David2046 发表于 2010-9-24 14:22

回复 73# luo-tuo


    遗憾的是,我没有孩子!但可以肯定的是,你说得很对,我对于你以上的观点是充分认同的。


居家过日子,婚姻,感情,等等这些,本是千古不变的话题,基于时代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如覆薄冰。


   这年头,人们一味强调个性,强调感觉。而又忽略了对方的感受。

   
   而她,就是那个在夏天里给我的可乐加热,在冬天里给我的可乐加冰的人。无谓对错,只是,我不适合在夏天里喝加热了的可乐,


   也不适合在冬天里喝加了冰块的可乐。


   至于我有没有强调个性与感觉,我自始至终一直在妥协。妥协到没有原则没有自我。


   有时候,婚姻的失败其实可以把它当作一种兑历,坦然面对就好!

   
   至少在今天,我没有因为同意离婚而后悔。这就够了。其它的,把它交给时间来解决。

David2046 发表于 2010-11-22 03:58

回复 luo-tuo 的帖子

朋友,你好吗?

很久没见你在论坛里写贴写回复了。很是掂挂~愿一切安好~

ノ▕莉尛姐 发表于 2010-11-22 04:44

{:228:}{:228:}{:228:}

David2046 发表于 2011-5-30 09:36

回复 David2046 的帖子

昨天偶然听说前妻的消息,过得不错!已有陪伴她的人!我回来也有七八个月了,同在一个城

市,确从示碰面过。缘份,有时候,就是如此。希望她一切安好!我仍然单身,但不想打扰!

走着走着,就散了,连回忆都淡了!

祝福你,老朋友,愿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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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写在离婚前(有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