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96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知多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14: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您是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企业、统一管理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请牢记以下八点“防处罚“小贴士:
  1.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严禁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或未进行公告,严禁不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2.在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严禁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严禁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
  3.严禁不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严禁不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4.严禁不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严禁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5.严禁不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6.严禁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不进行公告、不制定应急预案或者不落实防范措施;
  7.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8.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以上这些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了法律责任,即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  火警电话:119


本帖最后由 赤壁消防119 于 2023-3-24 14:17 编辑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 收起 理由
烽火连篇 + 2 关注中,本帖已推至赤壁热线网站首页。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发表于 2023-3-24 20:2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介绍得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4-27 02:1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