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作案30余起 盗窃犯包某获刑13年
2011-11-17 10:09 作者:张姝、杨其美 来源:嘉鱼网 浏览次数:1237 进入论坛
嘉鱼网讯 记者张姝、通讯员杨其美报道:盗窃犯包某采取撬锁的方式,在3个月内疯狂作案33起,盗窃各种型号面包车、摩托车33辆,价值42万余元。近日,包某被嘉鱼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25岁的包某籍贯为高铁岭镇,一直无正当职业。今年元月某日晚,包某伙同喻某等人在潘家湾镇撬锁窃取了一辆两轮摩托车。第一次作案轻易得手,使包某得意忘形。之后他便流窜于武汉、咸宁、咸安、嘉鱼、赤壁、崇阳等地,疯狂作案32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包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的事实成立,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念在包某被抓获后,在GA机关还没掌握其盗窃犯罪的情况下能主动陈述盗窃的事实,视为自动投案,加之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法院判处包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追缴所获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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