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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红旗下的绿帽子——这里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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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25 | 只看该作者
    7、我们踩着自己的影子
  
  西都号称西部第一大城市,近年来,当局还提出了建成国际大都会的口号,可真要与沿海城市相比,不论经济基础还是思想意识都拉下了一大截。惟一可堪自豪的是,市容也倒还不错,一条叫做南河的河流从城西百余公里外的雪山淙淙而来,在城中心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有水的地方也就有了灵性,这座城市看起来就有点小资们追求的所谓情调,沿着河岸依形就势的绿化带,使这座城市绿意葱笼。
  和其它城市相比,西都最大的特点是休闲。大凡春天秋天和冬天,只要有阳光的下午,南河两岸众多的茶馆绝对人满为患。人们坐在盆地稀有的阳光下吹牛打麻将,从清晨到傍晚,个个都清闲得早已退休多年似的。有人说,飞机打天上飞过,如果听到下面传来一阵哗哗哗的搓牌声,那就是西都到了。
  七年前一个初秋的早晨,我和简锐、肖一民一起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夜行列车,从学校所在地古城赶到西都。我们整个班三十多名同学,就我们三个人分到了西都。简锐分到西都郊区的一所中学,我分到西都一家奄奄一息的市级文学刊物,肖一民因是学生干部,学校隆重举荐,分到省政府办公厅。
  那时候的西都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陌生呀。随着拥挤的人流走出火车北站,明亮的阳光陌生地打在我们身上,我们踩着自己的影子,背着包袱,就那么毫无准备地出现在了西都街头。
  三个人里,我和简锐的心情都有些灰暗,尤其是简锐。肖一民内心应该是欢天喜地的,他如愿以偿地进了政府机关。但既然我和简锐都有不得志的落寞,他也只得陪着我们唉声叹气,好像省府办公厅不是他梦寐以求的大机关,而是一家乡下的一家养鸡场。
  三个人在火车北站广场边找了家小馆子吃早饭,一人一大碗面条。吃着吃着,垂头丧气的简锐拍打着如同临时政府一样摇摇欲垂的小饭桌:“老板,拿三瓶二锅头。”
  肖一民忙制止他:“简锐你发什么疯,早晨还喝酒?一会儿得到单位报到呀。”
  我说:“喝吧,管他妈报什么到,一会儿分手之后,大学生活就算彻底结束了,好歹咱们同窗四年,就是喝个烂醉,大不了到广场上和那些民工挤着睡半天得了。”
  老板屁颠颠地端来一盘油腻的猪耳朵,一碟色彩可疑的油炸花生米,以及三瓶二两装的北京红星二锅头。
  小饭馆里都是些忙着吃了早饭去上班的西都人,他们在一旁好奇地听着我们三个人的外地口音,再看看我们居然大清早地捏着瓶子喝酒,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
  喝着喝着就刹不住车了,尤其是简锐。他心里不爽,只是要喝,老板在一旁拿了两次酒,他还在拍着桌子大喊大叫。肖一民有点着急,酒便喝得慢了。我呢,舍命陪君子,再说,我也不痛快,喝就喝吧。
  这顿酒从早上六点喝到了上午十一点,简锐和我都醉了,只有肖一民打了埋伏,把应该属于他喝的酒偷偷地藏了两瓶。他是清醒的。他把我和简锐分别送上各自该乘坐的公交车后,这小子到广场边找了家小旅馆住了下来,他不愿意报到的第一天就让领导闻到身上浓浓的酒精味。就冲这一点,我觉得他也足以在官场上混下去。
  我头重脚轻地找到了那家名叫《文学月刊》的杂志社。一座破旧不堪的年龄大约比我更长的大楼里,两间更加破烂的房间分别挂着《文学月刊》编辑部和主编室的字样,门锁着,整座大楼里似乎都没有人,比阿Q先生的土谷祠好不了多少。透过稀疏的门缝,办公桌上摆放着一些稿件和杂志,其中一把藤椅断了腿,用一些铁丝胡乱地捆绑着。
  正在疑惑之间,从走廊的另一端走来一个中年人,想必是文联的工作人员吧。我迎上去问他:“老师,请问《文学月刊》什么时候上班?”
  老师一嘴胳腮胡,像个杀猪匠。他茫然地看着我,好半天才回答:“我也不晓得。我是到这里来找厕所的,尿胀昏了。”
  酒劲上涌,我扶着《文学月刊》编辑部的门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吐在了那看不出颜色的破门上。
  从七年前的那个秋天的早晨眺望我的人生,我不知道今后会有些什么样的故事发生,我甚至根本没有想到我会在西都安家落户。我以为我很快就会重新回到古城,因为古城才是我的家,而且,热恋了四年的女友余婧毕业后也留在了古城。
  没想到的是,五年前,余婧却调到了西都,然后我们结了婚。更没想到的是,父亲所在的地质部门认为西都适宜生活,在西都二环路边上兴建了几座房子,分给父亲那样长年在野外工作的老职工。这样,父亲和母亲也就来到了西都。顺理成章的是,妹妹中专毕业以后,也在西都找到了接收单位。
  这样一来,我和西都算是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七年的生活,足以使我将这座原本陌生的城市当作比故乡古城更亲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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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1 | 只看该作者
 8、人生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母亲居住的小区外面有一条宽不盈丈的小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了杂乱无章的菜市场,不少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的摊子直接支在了小街两边。
  我在小街进口处下了车,打算在小街上的王板鸭店买只鸭子,这里做的樟茶鸭,香味扑鼻,色彩酥黄,妹妹小天三岁的儿子凡凡最爱这一口。
  拿着长长的夹子在一堆鸭子里翻来翻去,不由联想起刘得忠胖着脸挑选小姐。这时,背后传来一阵汽车的喇叭声,我没想到这声音和我有关。我站在街沿上,不会影响车辆通行的。
  又是一阵喇叭声。喇叭声里,我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王小乐,王小乐”。
  回过头看时,我面前的街上多了一辆崭新的丰田佳美,正在疑惑哪个朋友或熟人又买了这样的好车,车窗慢慢地摇了下来,一颗油光可鉴的头从车窗里挤了出来。
  “你在这里干啥?”那颗头问。
  “妈的,这不是李夫吗?你这是要到哪里去?”我终于看清了车里的那颗头。
  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李夫了。早在七年前,我刚分配到《文学月刊》,他和我的办公桌比邻而居,我们俩就是杂志社最年轻的编辑。后来,大约在和我同事一年之后,李夫离开了杂志社,做了一段时间的二渠道书商,出版过不少拳头加枕头的东西,据说很赚了一笔。再后来,两年前,他出版了一部叫做《尘埃飞起来》的长篇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几个资深编辑包装策划的,一下子就在全国火了,电影电视包括话剧都接踵而来。有两个评论家甚至坚定地预言,这部小说能获诺贝尔文学奖。
  
    水涨船高,李夫一下子成了明星级别的人物。人是见不到了,倒是经常在电视上见到他的影。一会儿接受央视的专访,一会儿歌手大赛里当评委,一会儿又在省有线台和几个莫名其妙的嘉宾谈明星绯闻或是苦难教育。用王自洁的话来说,那是眼睁睁地看着一颗著名作家就这样神奇地诞生了。
  上一次和李夫见面,大约已是一年前,好像在文化厅的一个什么会上。当时,我惊讶地发现,他走路时,肚皮已经习惯性地比双脚先行一步。有人和他握手,他的手总是要慢半拍才能从腰间伸到肚皮前。那神情和语气,就跟已经买好了到斯德哥尔摩的机票随时要去领诺奖一样。
  李夫没有下车,他把头支在车窗上,我则站在街沿边,两个人不咸不淡地说了几句话。
  卖樟茶鸭的大妈还没将半只鸭子剁好,我们的谈话已经结束了。李夫说,“我马上要赶到银杏酒楼,请省委宣传部的哥们儿吃饭,我们改天联系吧。”说着,他递了张名片给我。我说,好吧,改天见。他的丰田佳美顺着小街急驰而过,消失在远处的大街上。
  其实,我和李夫曾经有过很亲密的来往,至少也要算当时杂志社里一根藤上的两只苦瓜吧。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些郁郁不得志的日子里,我们不仅一起喝酒,一起谈女人,甚至还一起搞些恐怕现在李夫打死也不会承认的“娱乐”。
  那时候余婧还没有调到西都,李夫的老婆也远在外地,简单枯燥的生活无法排解青春的毒素。常常,我们会在杂志社楼下的烧菜店里喝酒,菜是民工们吃的土豆烧肥肠之类的粗糙东西,酒是劣质的本地高梁酒。一边喝酒,一边贼兮兮地看街上来来往往的女人,尤其是靓丽的年轻女人。
  偶尔有钱――这种机会不多――我们也会稍微提高一下酒菜的档次,甚至会在酒后到一些歌舞厅找小姐跳舞。那时候,西都众多的备战备荒时代挖的防空洞里,有不少打擦边球的舞厅。一大帮年轻女人在里面出没,只要你能给她十块钱,她就可以陪你跳三曲。灯光朦胧乃至黑暗的地下舞厅,跳舞其实都是充满色情意味的搂抱。三支曲子下来,你会发现双脚压根儿就没有移动过。所以,人们给这种舞厅取了个形象的名字:砂轮厂。
  能去砂轮厂的机会并不多,羞涩的口袋是先决条件。有时候,偶尔有作者到杂志社请我们吃饭,我们就会厚颜无耻而又费尽心机地提示人家:我们都有去砂轮厂的雅好。如果能够请我们去那里娱乐娱乐,你的大作发表的机会肯定要上升八十个百分点。有一次,面对一个吝啬而又想发稿的外地作者,李夫甚至趁着酒兴对那可怜的家伙说:我看,咱们吃简单点都行。
  一个春天的黄昏,我和李夫照例在杂志社楼下喝酒,都喝得有些高了,菜花盛开的春天,总会让人心里有把爪子一下接一下地搔。两个人都想去砂轮厂,可翻遍了口袋,两个人加起来也只有九十块钱,离发工资的日子还有一星期之遥。去砂轮厂是没戏了,想想那些风骚女人热乎乎的拥抱,我和李夫都有些伤感。李夫就是在那天说出了一句精彩的名言:“人生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就是自己的老婆不想搞,人家的老婆搞不到。”
  我端起酒杯,把里面的半口残酒一饮而尽:“算了,李夫,我们还是各自回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
  李夫也端起酒杯干了,酒还没吞下喉,他拍了拍桌子:“对了,我想起来了,我们去看录像吧。”
  我说录像有他妈什么好看的?
  李夫说,西都医科大学后面有座茶馆,茶馆的包间天天放黄色录像,“都是A片,你娃也该去学习学习,免得将来讨了老婆技法单一,以致于红杏出墙。”
  我们就花十块钱买了两张票,在老板娘的带领下走进一间又脏又乱的包间。包间里有几张沙发,沙发前面的桌子上放了一台彩电。我和李夫外,另外还有几个副科长模样的人。
  令人纳罕而且伤心的是,电视屏幕上放的是一部与色情毫无关系的枪战片。我们耐心地看了十来分钟,片子里连女人都没出现一个。
  我问李夫,你他妈情报有误吧?
  李夫赌咒发誓地说绝对没有搞错,上星期他还来过两次,次次都是A片。
  于是我们就站起身到包间外找老板娘理论。老板娘解释说,这段时间扫黄打非,查得紧,哪里还敢放黄带?
  李夫威胁老板娘:“你要是不放黄带,我们就再也不来看了。”
  老板娘十分抱歉地说:“过了这几天,随便你要看多黄的片子我都给你放,可这几天正在风头上,我可不敢乱来。”
  大约是出于不能放黄片而有些羞愧,老板娘给我们解释时,身子前倾着,气球似的胸脯已经挨着了李夫的手臂,李夫狠狠地咽了咽口水。
  走在茶馆外面的林荫道上,我问李夫,你和老婆长期分居,不怕影响夫妻关系吗?
  李夫轻描淡写地说:“什么夫妻关系?***,新生活,各顾各。她有她的情人,我也有我的快乐,我只负责每年交一万块钱给她,用作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就行了。”
  我给他总结说:“哥们儿,看来你这种方式相当于停薪留职,同时上交一定的管理费。”
  此后不久的一个晚上,我和李夫在一个饭局上喝醉了酒,恰好饭局的地点就在他租住的楼下,我不想再大老远地打车回去,就提出上他那儿挤一晚。
  李夫租的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只有一张床,我自觉地提出睡客厅里的沙发。
  第二天早晨醒来,我无比吃惊地看到:从李夫的卧室里竟然钻出一个头发篷乱的女人,昨天晚上,明明是我和他两个人回来的呀。
  女人走过我面前时,很妩媚地向我笑了笑。这一下,我更吃惊得嘴都合不拢:这不是放黄色录像的胖老板娘吗?
  看来,时间真是个魔术师啊,短短几年时间,李夫就从和我一起守候黄色录像,摇身一变成了明星作家。再看看他的名片,名片上的头衔是:大道文化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这么说,他同时也是大款了。比大款更牛逼更风光的是,他还是著名作家。用流行的话来说,那是成功人士了。
  心里叹息了一回,我提着樟茶鸭叩开了母亲的家门。
  母亲的客厅里放着一台旧电视,我记得那台电视还是父亲在世时我陪他到人民商场买的,一晃已经过去三四年了,父亲坟头的苦楝树也已经粗如儿臂了。三岁的侄儿凡凡坐在破旧的沙发上看动画片,看到我进门,他飞快地赴了过来,“舅舅,妈妈在哭呢。”他只说了这么一句,立即闻到了我手里樟茶鸭的香味,“舅舅,你给我买的鸭子吗?”
  我打开食品袋,取了一条鸭腿给他,凡凡快活地叫了一声,又回到沙发上。
  母亲从里屋走出来,半个月不见,她好像更瘦了,也更老了。她接过我手里的食品袋,不满地问:“怎么又是你一个人?余婧呢?她怎么不回来?”
  我解释说:“她单位上有事,走不了,改天再来。”
  母亲的脸色有些不好看,我只好装作没看见。推开厨房门,妹妹小天蹲在灶台前剥豆夹,她抬起头,勉强露出一丝可怜巴巴的笑容,叫了声哥。
  “怎么啦?出了什么事?”我问。
  妹妹小天生性柔弱,小时候,隔壁班的男孩子欺负她,我跑去和人家打了一架,鼻血横流,小天竟然吓得昏了过去。对这样的妹妹,一个做哥哥的,除了更多的关心和呵护,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四年前,她中专毕业,我托关系把她分到了西都机械厂财务科做出纳。一年前,她和丈夫李涛离了婚。
  说起小天不幸的婚姻,我也为这样的妹妹感到窝囊。四年前,小天第一次带李涛到家里来,母亲对他的印象不好,觉得那小子有点不地道。可我一点也没看出什么不对劲,李涛喝酒很耿直,在我面前也是一副忠厚大度的样子,酒来必干。我因此点了头,断定他们可以交往下去。
  以后就是结婚生子,李涛倒也没表现出什么大的问题。但大的问题一个男人对她的女人来说也许只犯一次就够戗了。
  一年前,李涛到深圳出差,飞机上认识了邻座的一个女人。从后来我打听到的情况来看,那女人比起小天,长相差得远。可就是那么短短的两个小时的空中飞行,两人竟然鬼使神差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更要命的是,李涛鬼迷心窃地抛下了小天和儿子凡凡,以及一家证券公司相当不错的职务,当然还有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就带着一根牙刷和那女子私奔了。
  开初,小天发疯似地打听李涛的下落,还以为他在深圳遭到了不幸。直到半个月后,李涛请的律师从深圳带着李涛的委托文书前来协商离婚事宜时,小天才如梦初醒。
  办完了离婚手续的那些日子,小天像掉了魂,整天不吃不喝,不言不语。母亲又气又心痛,连说带哄地将判给小天的那套新房租了出去,让小天和她一起过日子。
  意想不到的是,半年前,李涛居然给我打了个电话,并约我在西都一家酒吧见面。电话里,我咬牙切齿地对李涛说:“你他妈还有脸给我打电话?还敢见我?”
  李涛说:“小乐,有些事情你并不了解,我希望和你见一面,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想了想,同意和他见面。
  见面是在玉林路的一家小酒吧,从气色上看,李涛混得好像并不太好。我们俩人一前一后地走进酒吧,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他摸出烟递了一支给我。
  我没接他的烟,劈头一拳打在他鼻梁上,他痛得哎哟地叫了一声,鼻血在脸上流了成两条红蚯蚓。
  旁边的客人们纷纷停止了说话,愕然地看着我们。酒吧老板也窜了过来:“两位先生,你们需要帮助吗?”
  我摆摆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手绢扔给李涛,“没事,我们开玩笑的。”
  李涛一边擦鼻血,一边附和说:“对,对,我们开玩笑的。”
  啤酒端上来后,李涛为我倒了杯酒,然后端起属于他的那一杯一饮而尽:“小乐,你已经打了我一拳,我不还手,我们两清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和小天选择这种方式离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她生活在一起毫无激情。我可以忍耐贫穷,但我不能忍耐平淡。那天在飞机上,当我认识她之后,我觉得她就是我要寻找的真正爱人,是我感情世界惟一的救命稻草,我没法拒绝发自内心的需要。所以我才选择了私奔。我现在在深圳那边的生活比在西都紧张得多,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但我感到自己是幸福的。小乐,你也是男人,也许你应该能理解我。”
  我得承认,我和李涛从酒吧走出来时,两个人都心平气和了。或者说,对面前这个男人,当他还是我的妹夫时,我并没有真正了解他,而是在打了他一拳让他血流满面之后,我才发现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他那么勇敢。
  可是,他的勇敢伤害的却是我的妹妹。
  小天放下手里的豆荚,抬头看我时,眼眶已经变红了,楚楚可怜的样子就像十几年前受了人家的欺负跑到操场上来找我。
  “哥,我,我下岗了。”小天哇一声哭了。
  这个问题的确令我始料不及。当初将她弄到机械厂,我找的是该厂的王厂长,王厂长几个月前退休了,可也不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就人走茶凉吧。
  “你们厂的效益不是还可以吗?”
  “可以什么呀,你根本就不知道,一连亏损了好几年,王厂长又退休了,我就晓得会有下岗的一天,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母亲也进了厨房,忧心衷衷地说:“小乐呀,你要给小天想想办法,她就你这么一个哥哥,你不帮她谁帮她?”
  我说:“妈,你别着急,我会想办法的。”
  老实说,我虽然竭力安慰母亲和小天,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其实也是两眼一抹黑。现在就业形势困难,每年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年轻人都多得很,何况小天这种只有中专文凭,而且性格极其内向的二十好几岁的妇女呢?
  饭桌上,小天的眼睛依旧红红的,只有凡凡,快活地啃着樟茶鸭,看来,她们的伙食也开得太差了。
  临走,我把昨天刘得忠给的五千块钱放到了母亲的枕头上。母亲送我出门,除了嘱托我为小天找工作外,又按照惯例加了一句:“还有,你们也别老是这么忙来忙去了,你给余婧商量一下,也该要个孩子了。没有孩子,哪里有个家的样子吗?你看你妹妹比你小,可凡凡都三岁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摸烟时无意摸出了李夫的名片。我灵机一动,他那个影视文化公司,是不是可以把小天介绍过去呢?如果在几年前,凭那时和李夫的关系,我估摸再困难他也不会推托,现在人家是明星了,还有戏吗?
  我犹豫了足足五分钟,想起母亲的叮嘱和小天的红眼睛,终于咬咬牙扔掉烟头,拔通了李夫的手机。
  李夫似乎有些喝高了,我一连说了两遍“我是王小乐”,他才总算听清楚了。这样的开头预示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有些后悔打这个电话了。因此李夫问我有什么事,我鬼使神差地说:“我在外面喝酒,要不要过来一起找个小姐玩玩儿?”
  李夫的声音牛逼得令我愤怒:“小姐有什么好玩儿的?不瞒你说,我李某人现在良家妇女都糟塌不完,还找什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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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2 | 只看该作者
  10、我要像爱自己的缺点一样爱你
  
  下午去母亲家之前,我曾给余婧打了个电话,问她晚上有没有安排。余婧问什么事?我说也没什么事,母亲喊过去吃晚饭。余婧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说她晚上有个应酬,去不了。
  回到家已经十点了,没想到余婧居然还没回来,宽大的屋子里没有女人,也就没有了人间烟火的味道,再豪华再精美,也不像个家。
  我泡了杯茶,懒懒地半躺在沙发上,抽着烟有一眼无一眼地看电视。现在的电视台都他妈像是一群弱智办的,几十个台转来转去,竟然就没有任何一个台的节目能够看上哪怕一分钟。
  三年前,凭了胡克非的帮助,余婧顺利地从古城调到了西都,而且进的是人人都梦想的国家机关:市建委人事处。就在她调到西都不久,我们结了婚。墙上的婚妙照看上去已经有些陈旧了,照片上,我们俩笑得那么甜蜜美满,如同一对幸福的布娃娃。
  我一向认为,世界上的夫妻关系不外乎两种:第一种好比白酒,时间越长,白酒越香醇,两个人的感情也越亲密;第二种好比牛奶,日子就好比不断兑入牛奶中的水,时间越长,牛奶也就变得越稀薄,到了最终,已经是水的成分占多数了。用这个标准考察世人的婚姻,恐怕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属于后者。他们之所以在牛奶变成了水之后还没有把它倒掉,不过是一种无奈的心境在起作用罢了。
  很不幸的是,这两年,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余婧的婚姻也属于后者,属于那被时间之水冲淡了的大多数。
  余婧和我是大学的校友,比我低一个年级,同属师大中文系。那时候,她不仅是中文系公认的美女,也是我们的小师妹――她的父亲是教我们古代汉语和写作的教授,她的母亲则是师大中文系的副主任兼纪委书记。
  利用身为文学社社长的职务之便,我对余婧发起了强劲的攻势,而简锐和肖一民这两个铁哥们儿则充当了余婧所说的“帮凶”。刚开始,为了有更多的机会和余婧这位小师妹接触,我们别有用心地请余婧的老爹出任系文学社的顾问,余老爹哪里想到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找借口多多进出他的家门以便拐走他的女儿呢?想也不想就愉快地答应了。
  这样,我就有充足的理由不时到余婧家里找余老爹请教了,当然,为了避人耳目,把简锐和肖一民拉上是完全正确的。
  女人的心到底要细一些,就在和我余婧刚刚悄悄地确立了恋爱关系,才偷偷摸摸地接过两回吻,她那个当纪委书记的母亲似乎就看出了点苗头。此后,凡是我到她家去,她的母亲都要用一种防贼似的目光盯我。
  据说,偷情的乐趣就在于那种又惊又怕的心跳。我和余婧不算偷情,但由于她一再警告我不可让她的母亲知道,“否则你绝对没戏”,这样一来,我们原本合法的恋爱也成了地下斗争。后来,我不方便再经常去她家了,就由简锐和肖一民完成鸿雁传书的光荣任务。同他们俩一起到余婧家的,还有班上一个同样被蒙在鼓里的女生。
  刚和余婧恋爱时我上大三,到了大四,偷吃禁果就成为必然。我之所以要毫不顾忌地把余婧“做”了,和我越来越临近毕业分配有关。就像肖一民警告过我的那样:“小乐,你要是不趁早把余婧做了,我敢和你打赌,她早晚都是人家的人。你想想,她母亲本来就对你印象不好,要是你再离开学校,你还有戏吗你?”
  肖一民中肯的分析让我暗自心惊。当天晚上和余婧约会,我不怀好意地把她往学校背后那座长满树木和野草的荒山上拉。
  荒山上,我找到了白天精心探寻才发现的一个废弃的防空洞。防空洞很小,也很隐蔽。坐在漆黑的洞里,微弱的月光照在洞外的树丛中,远处是女生宿舍楼,有人在尖声尖气地唱歌,近旁则有蛐蛐之类的昆虫叫个不停。
  余婧有些害怕,和我挨得更紧了。趁着一个悠长的热吻,我一把掀起她薄薄的T恤,紧紧握住那对结实的乳房。余婧没有反抗,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乳房如同一只被人突然抓住的小鸟,有几分慌乱,也有几分跃跃欲试。
  就是在这个临近毕业的六月的夏夜,我把余婧给“做”了。那是一次慌不择路的情爱,时间仿佛过了一年,又仿佛才过了一秒,糊里糊涂地就算完事了。从余婧肚皮上滑下来时,我脑子里很不合时宜地想到:人家都说做这事特别快乐,可我觉得好像也就一般嘛。当然要比自己用手好,可也没有达到所谓欲仙欲死的地步。
  事毕,余婧出乎意料地哭了起来,她趴在我怀里,用力捶打着我的背,捶着捶着她就哭了:“小乐,你都和我这样了,你今后可要对我负责呀。”
  我也带上了哭腔:“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爱你,一辈子都对你好的。”
  正是有了这个美丽而闷热的夏夜,此后,余婧的母亲把我找到她的小办公室,勒令我必须和余婧分手时,我才有了对付这个老女人的致命武器。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余婧的母亲、系纪委书记办公室的门小心地掩上了,她装出和颜悦色的样子和我套着话,问些毕业分配呀毕业论文之类的事,并且表扬我说,“我们老余一直认为,你是他教过的学生里最有写作能力的人。”
  我知道这些话都是一个前奏,正如包子的皮,里面的馅才是决定包子味道的核心。果然,余婧的母亲终于和譪地打听和我余婧的情况,同时委婉而坚决地提出:“余婧还小,还不到谈恋爱的年龄,你们还是分手吧。”
  我说,“余婧只比我小两岁,比她更小的同学都有谈恋爱的呢。”
    余婧的母亲说:“作为她的母亲,我不同意。我认为你们两个性格不合,今后不会给余婧带来幸福。再说,余婧毕业后要到美国去留学,她舅舅早就在美国给她联系好大学了,你如果真的爱余婧,就应该为她着想。”
  我告诉余婧的母亲,余婧亲口说过,她只想跟着我,哪儿也不去。
  余婧的母亲轻蔑地说:“跟着你,跟着你能给她带来幸福吗?”
  谈到后来,我被激怒了,我记得,我一字一顿地告诉这位尊敬的纪委书记,也就是我后来的岳母:“我和余婧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不信,你问问你女儿吧。说不定,她肚子里已经怀着我的孩子了,你就看着办吧。”
  余婧的母亲气得满面通红,她伸出手指着我的鼻子:“你这个流氓、人渣,你给我滚出去。”
  三年前,我和余婧在西都举行婚礼,余婧的母亲称病没有前来。只有她的父亲,那位忠厚的余教授,一声不吭地坐在主宾席上。
  也就是在婚礼上,当主持人宣布新郎新娘互赠纪念品时,余婧送给我的是一把长命锁,她说,她要把我锁起来,因为我注定了这一生只能属于她,“我要像爱自己的缺点一样爱你。”余婧说。
  我的礼物让在座的客人都吃了一惊,我送给余婧一柄锋利的匕首。我对余婧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如果我背叛了你,你就用它刺进我的胸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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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2 | 只看该作者
 11、我的心一点点地往下坠
  
  余婧开门回家时,我已经斜倚在沙发上睡着了。
  余婧走路有些飘,嘴里喷出一股酒气。
  我想任何一个男人也不会对深夜才回家且带着酒味的老婆笑脸相迎的,我没好气地问她:“你到哪里去了?还喝了酒?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余婧摇头晃脑地说:“一家建筑公司请处里的人去请饭,无论如何也要我喝几杯,我也没办法。”
  我说:“看来你现在倒比我忙多了。”
  余婧不在意地说:“又没谁规定女人就一定比男人清闲。你母亲有什么事吗?”
  我不想给她谈小天下岗的事,就说,“也没什么事,主要是久了没去,她有点想我们了。”
    余婧带着嘲讽的口吻说:“到底是想‘我’,还是想‘我们’哟?”
  我只好说:“信不信随你,你怎么就总是和我母亲搞不好关系呢?她一个老年人了,你何必总是和她计较?”
  余婧的嗓门高了起来:“我是和你母亲搞不好关系,可你和我母亲搞好关系了吗?”
  结婚四年来,去年,余婧的母亲终于从古城来了一次西都,这也是我和她几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双方都有些心照不宣。我们彼此保持着富有警惕的热情和客套,常常在几句套话之后陷入相对无言的沉默。
  为了避免这种沉默带来的尴尬,余婧的母亲住在家里的那几天,我只能找些借口不回家吃饭,同在一个饭桌上,那种只能听到各自咀嚼声的冷场令人有些如坐针毡。我没有意料到的是,我的回避带来了沉重的后果:后来,余婧坚决认为,是我不愿意和她的母亲修好,没有尽到一个女婿最起码的礼貌和义务。
  更为严重的是,余婧的母亲到西都小住,并不仅仅是看女儿那么简单,其实她一直都在努力把余婧从我身边弄走――她从来就没有放弃过说服余婧到美国去。
  要命的是,这时的余婧已经不再是师大读书时的纯情少女了,而我在她的眼里,虽然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贬值,可无论如何也不再有原来的重量。
  冲突是在余婧的父母离开西都的那个晚上发生的。那天晚上,考虑到余婧的母亲毕竟是我的岳母,无论如何也该找家好点的餐馆请他们吃顿饭。下午,我联系了一家著名的川菜馆,预订了一个包间。
  晚上,我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让她和小天也来参加。
  席间,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谈论着天气和餐饮,活泼的凡凡一会儿要水果,一会儿要牛奶,倒也显得其乐融融。事情坏就坏在母亲由凡凡说起的一席话,她语重心长地对余婧说:“小婧呀,你和小乐也该考虑要个孩子了,你看凡凡都上幼儿园了,小天可是比小乐还小几岁呢。”  
  余婧说:“孩子早晚肯定是要的,可现在我们的条件这么差,还要生小孩,那不是对自己的下一代不负责嘛。”
  母亲有些不满余婧的说法:“你们的条件已经不差了嘛,比小天好过多了,依我看,没有孩子的家庭,根本就不像个家的样子。女人啦,只有生了小孩,心才能放到家里。”
  母亲的话的确有些不得体,可并不是要针对余婧。偏偏余婧的母亲是那种哪怕语言上也不能吃半点亏的女强人,她立即反驳母亲:“小婧年纪还小,她们的条件的确也有待改善,我的意见也是不要忙着生小孩,她舅舅在美国三番五次地写信打电话,要她过去留学,学校都选好了呢。”
  母亲很吃惊,她只知道余婧的母亲在我和余婧恋爱时持坚决反对的态度,没想到几年后还想送余婧到美国去,当然也就有些生气:“小婧到美国,那小乐怎么办?他们好端端的一个家,不就给拆散了吗?我看这事情行不通。”
  余婧用筷子敲着面前的盘子:“好了,好了,你们别争了,去不去美国,我自己拿主意,不要你们瞎操心。”
  一餐饭就这样吃了个不欢而散。更要命的是,原本说好第二天余婧的父母到车站由我送,可当天晚上,报社汤总编却打电话让我必须一早到新闻出版局参加一个重要会议。这样,第二天早晨,余婧只得带着她的父母打车去了长途汽车站。临别,余老爹和我握了握手,说了两句道别的话,她的母亲却正眼也没看我一下。我跟她打招呼,她从鼻孔里发出了一个短促的鼻音代替回答。
  按我后来的揣测,关于去美国留学,余婧是动了心的。当然她也知道,去美国,其实也就意味着我们关系的解体。有几次,她试探着问我:“小乐,要不我真的去美国留学,你看行不?我先出去,最多一年半载的,就让我舅舅把你也办出去。”
  我说:“我英语不好,还吃不惯西餐,你让我到美国怎么活?”
  余婧说:“英语不好,可以学嘛,吃不惯西餐,我给你做川菜。”
  我只能苦笑:“美国真的那么有吸引力吗?”
  也就从那餐晚饭的冲突开始,余婧从此几乎没有再到过我母亲和小天的家。有时,回想起在师大校园里和余婧的海誓山盟,以及我刚到西都时两人偶尔见面的激动和幸福,常常会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来,面对强大的时光,再特质的感情也会遭到腐蚀,而婚姻,正是这种腐蚀的催化剂。
  我靠在床头,胡乱地想着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入了神,直到余婧披着浴巾走进卧室,拿出电吹风吹着湿漉漉的长发,我才回过神来。
  余婧一边吹头,一边嘲讽地看了我一眼:“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说:“没想什么。唉,时间过得可真快呀,我们都结婚五年了。”
    余婧说:“怎么了?你厌倦了吗?人家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你大概提早了两年吧。”
  我没有答话,入神地看着余婧。余婧是那种个子不高却十分匀称的女子,尤其是一张长得有些西化的脸,看上去天然地就有一种洋气和时尚。她吹干了头发,将浴巾扔到旁边的沙发上,半透明的睡衣里,粉色的底裤和胸罩若隐若现,光滑的颈部和手臂洁若柔胰,卧室桔红色的灯光照在她身上,有一种被牛奶漂过似的柔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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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2 | 只看该作者
  我有点冲动。细细一想,我和余婧已经足有半个月没有亲热过了。想起当初两地分居,只要有机会见面,基本上就是两个人成天关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就在床上度过了无数个昏天黑地的节假日。有一次回古城,原本已经答应了和两个同学一起去郊游,可第二天他们前来叩门,我和余婧都反悔了――除了床上,我们哪里也不想去。于是竟任凭那两个倒霉的同学打了半天的门,又打了半天的电话,我们愣是呆在床上没有吭声。
  余婧说:“你老看着我干嘛?我咋觉得你的眼神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伸手搬过余婧的肩:“看到你这种美女,眼神当然不对劲了。”
  余婧想要扭开我的手,我不放,一把将她拉到了怀里,她也就听话地躺了下来。我轻轻地褪下了她身上薄薄的睡衣,以及手感甚好的古今胸罩和底裤。余婧安静地躺在床上,闭上了大大的眼睛,在我双手的作用下,一会儿,她小声地呻吟起来。
  有人说,老婆就像咸鱼,天天吃,肯定要吃厌;偶尔吃,也别有风味。这话说得有点混帐,可我也得承认,人家并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完事后,我和余婧都有一种彻底放松后的慵懒与轻松。她躺在我的怀里,闭着眼睛,像是在回味。我爱怜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小婧,我们生个小孩吧。”
  余婧突然睁开双眼,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小婧,我们真的不年轻了,说实话,我好像已经人到中年了。”
  余婧叹了口气:“小乐,我真的不想要,我,我心里很乱。”
  余婧叹完气,坐起身慢慢穿上胸罩和底裤,可能正因为没有生小孩,她虽然已经二十九岁了,身材看上去和十九岁的少女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如果真要找出区别的话,那就是二十九岁的余婧要比十九岁的少女多了一份吸引男人的成熟魅力。
  我默默地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窗外是沉沉的夜空,晚风轻拂,远处有微弱的路灯闪着微光。
  抽完一支烟,我转身走到床上睡觉。余婧已经躺到被窝里了,她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棉被,我侧身躺下时,发现她两眼直直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脸庞上,有两串泪珠滑落的痕迹。
  我的心一点点地往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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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3 | 只看该作者
  肖一民的饭局设在狮子楼川菜馆。狮子楼是西都一家有名的餐饮连锁店,包括火锅和川菜几家分店,门口真的立着两只威风的石狮子。当然,比石狮子更显眼的,是那两个一身性感装束的迎宾小姐。大门前宽阔的停车场上,停了一大片各式各样的小车,显出生意兴隆的迹象,令旁边那些中低档餐馆有几分自惭形秽。
  
  我记得去年元旦,市里曾下了文件,说是要坚决刹住吃喝风,并由电视台和日报及我们晨报共同派出新闻记者进行暗访。一些著名的餐饮店纷纷用红纸把车牌号糊起来,不让我们拍照曝光。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革命就是请客吃饭,中国人一年喝的酒据说可以装满整个西湖,要真让他们集体闭上鸟嘴,除非是上帝耶和华显灵,否则哪里可能呢? 
   
  走进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大厅,旁边的沙发上,一个身材匀称的女子站了起来,她径直走到我面前,彬彬有礼地问:“请问,你是西都晨报的王主任吗?”
  我看了看这女子,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修剪得很齐整的直发油亮的披在肩上,双目明亮,面目姣好,一看就知道是出入于高档写字楼的白领。
  我点点头,“是的,我姓王。请问小姐你有什么事吗?”
  小姐的微笑更甜蜜了:“王主任,我们老板让我在这里等你。”
  
  “你们老板?”我有些疑惑。
  “是的。还有你的好朋友肖一民处长也在楼上。”小姐说着,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跟着她上楼。
  
  楼上的一个包间里,肖一民正和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小声地交谈着什么。肖一民把我拉到秃顶面前介绍说:“小乐,这位是春风食品厂的刘老板。刘老板,这位是我的朋友王小乐,西都晨报新闻部主任。”
  
  秃顶热情地拉着我的手,我能感到他的手厚实而温热:“一民,你可别叫什么刘总,叫我刘建国就行了。王主任,你好,你好,能认识你真是太高兴了。来,请坐,快请坐。”
  
  我客气着坐在了秃顶旁边,秃顶指了指刚才在大厅里接我的那位小姐:“王主任,这位是我的秘书谢兰兰。”
  
  谢兰兰含笑说:“请王主任多关照。”说完顺势坐在我身边,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轻轻地飘进鼻孔,情不自禁就有些心猿意马,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上大学时,体内过于丰富的荷尔蒙无处可以宣泄,乃至于看到女旁的字都要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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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7:3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比较长,作者自己都没有写完,我这里可都算是第一手的,,做个记号,明天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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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8: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春风食品厂我是知道的,在西都的民营企业里,虽然做得不是太大,好歹也还算有些名气,主打产品春风火腿肠,各个商场门前都有他们的巨幅广告牌。更重要的是,上个星期华宝林他们《西部都市报》曾经发过一篇暗访文章,说是春风火腿肠生产环节很不卫生,而且用来做火腿肠的材料,竟然大部分是淀粉,并言之确确地指出,其中不少用于生产火腿肠的猪肉的来历也十分可疑。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肖一民把刘建国介绍给我,一定和《西部都市报》的那篇批评报道有关。肖一民在办公厅侍候的那位副省长分管经济工作,不用说,刘建国一定和肖一民有甚密的过从。不然,以他现在的身份,他才不愿意轻易站出来帮人摆平是非。
  
  刘建国一身名牌西服,可尽管刻意包装,仍然时不时就显出农民的本色,如果硬要将他的形象类比一下,我马上想到了以前大学时总是教育我们要树立远大革命理想的德育副教授。崇高的德育副教授后来半夜装成吊死鬼摸进女厕所,刚把肮脏的手摸进一个被吓晕了的女生胸部,就被埋伏的**一脚踢倒在粪坑里。
  
  让我纳闷的是,不论刘建国还是肖一民,再加上紧挨我旁边的谢兰兰,三个人竟然谁都不提请我吃饭的目的。刘建国劝酒挟菜的殷勤与豪爽,就像我和他不是初次见面,而是多年相知的老朋友。
  
  不过,这种性情也好,至少可以免却初次见面的过多礼节。有时候和一些性格内向的人吃饭,尤其初次见面吃饭,席间不时冷场的局面不仅尴尬,而且让我沮丧。
  刘建国酒量之好也令我惊讶,看上去他至少有五十多岁了,身材也雍肿得如同发胀了的奶牛,可喝起酒来一点也不含糊。
  
  一瓶五粮液很快见了底,小姐又上了第二瓶,桌上的菜却几乎没怎么动筷子。肖一民大概平时多属官场上的应酬,这种可以放开喝酒放开说话的机会并不多,不仅喝得认真,话也比平常多出许多。
  又一轮酒下肚,肖一民说:“各位,我们不要老是喝闷酒,一个人讲一个段子吧,讲得不好的,罚酒。”
  刘建国立即附和,“对,讲吧,王主任先讲。”
  我连连摆手:“这方面,我和一民的哥们儿简锐才是专家,可惜他今天没有来。”
  
  刘建国被酒精烧红了脸,想也不想就说:“既然是你和肖处长的哥们儿,怎么不喊过来一起喝一杯呢?肖处,你给他打个电话嘛,你知道我刘某人最大的爱好就是交朋友。”刘建国说得很真诚,不像假打。肖一民还有些犹豫,我已看出今晚并没有多少机密的事要谈,即使要谈,简锐也不是外人,就摸出手机给简锐打电话。
  
  后来,当我回首往事,我会发现,就是讲黄段子使我误会了谢兰兰,以及他和刘建国的关系。
  肖一民最先开讲,这家伙绘声绘色地讲道:“话说有一男一女谈恋爱,女的乳房很小,怕男的今后不要她。结婚前,她对男的说:‘我的乳房很小,你不介意吧?’男的问:‘到底有多小呢?’女的犹豫了一会儿说:‘只有馒头那么大。’男的想了想,觉得馒头虽然不够大,但也不算太小,凑合着也还可以吧,就同意了结婚。没想到,新婚之夜,人们听到从洞房里传来新郎的一声哀叹:‘天啦,原来旺仔小馒头也要算馒头。’”
  
  看来我的判断没有错,即肖一民和刘建国来往十分密切。不然,当着刘建国的秘书谢兰兰的面,他以一个政府官员的身份,哪里敢讲这种黄段子呢?肖一民讲完,刘建国乐得呵呵大笑,我不自觉地扭头看谢兰兰,她一边轻轻地笑着,一边也正看着我。
  刘建国的段子更黄,他说:“我以前在乡政府武装部工作,部里新调来一个部长,姓阴,全乡的干部都简称他阴部。阴部得知后大为恼火,我们只得告诉其它部门的人,‘你们不要再喊阴部了,阴部长毛了。’
  
  ”
  这一次,我再装作不经意地瞟瞟谢兰兰,她竟然一点笑的意思也没有,没听见似地剥一只基尾虾淡红的外壳。剥完基尾虾,谢兰兰没有放进她面前的盘子,而是送到了我的盘里。
  
  “谢谢,我自已来吧。”我说。
  谢兰兰没有说话,微微地嫣然一笑。她微笑的一瞬间,我看见她双颊有两只深深的酒窝,看上去比刚才更妩媚,也更生动。同时,我还捕捉到了在她亮晶晶的双眼里,有一种稍纵即逝的忧郁。
  
  那一刻,我像发现了久违的记忆一样砰然心动。
  肖一民和刘建国讲完了他们的段子,无论如何也要我讲一个。说实话,我并非不能讲,做记者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听的各种黄段子少说也能编半本书了,比肖一民和刘建国讲的更黄更夸张的段子多的是。
  
  我想,如果不是谢兰兰给我剥的那只基尾虾,以及她眼神里深藏的那份忧郁,我早就讲了――既然他的老板也敢当着她的面讲得生动形象,我又有什么顾忌的呢?更何况,现在的女秘书,有几个和老板不是白天同车晚上同床?
  可是,因为那只基尾虾,因为那无意中的眼神,我决定不讲。
  我端起酒杯说:“我确实不会讲,这样吧,我愿意自残三杯。”
  
  
  刘建国还想劝阻,肖一民这厮到底更了解我,他恍然大悟地点着头,坏笑着对刘建国说:“老刘,你就不要再逼小乐讲了,你没看出来,他是想在人家谢兰兰面前表现他的绅士风度吗?”
  
  话既然挑明了,我也没什么顾忌的:“是呀,初次见面,我得给人家谢小姐留点好印象。再说,这种好酒,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亏待自己呀。”说着,我自斟自饮,一连喝了三杯。刘建国拍着手说:“好,王主任,耿直。你这种朋友,我刘某人交定了。”
  我喝完酒坐下来,有谁在我的脚上轻轻碰了一下。
  
  我看看谢兰兰,她的眼里有一丝感激。
  这时,简锐进来了。
  才几天不见,简锐有些精神不振,高大的个子好像瘦了一圈,浓密的胡须如同没人搭理的野草一样荒在了颔下。
  
  
  肖一民例行公事地做了一番介绍,简锐便迫不及待地喝起酒来,敬刘建国一杯,又和肖一民喝一杯,再和我喝一杯,完了,还要扭着谢兰兰喝。谢兰兰望我一眼,皱着眉将半杯酒喝了。
  三瓶五粮液悉数被我们消灭,刘建国舌头有些大了,他挥着手对谢兰兰说:“兰兰,你先回去吧,我再陪陪他们哥三个――去――去――放松――放――松。”
  
  谢兰兰没说话,站起身背上包,向我们微笑着挥了挥手,慢慢地退出了包间。包间里那股淡淡的香水味儿,慢慢地淡了,远了,再也闻不到了。只有酒精和烟草的味道,在空气中越来越酽。
  我突然有些惆怅。
  谢兰兰走后,刘建国给他的司机打了个电话,叫他十分钟后赶到獅子楼。刘建国说:“三位赏赏光,我们一起去放松一下。”
  
    我打心眼儿里不想去,:“算了吧刘老板,我已经喝高了,还是散了,我们改天再去。”
  
  刘建国不答应,他说:“你要不肯去,那就是看不起我刘某人。”
  
  一会儿功夫,刘建国的司机进了包间,一行人都跟着下了楼。獅子楼门前,我再次推辞不去,可刘建国只顾挽着我的手往车里拉,我只得半推半就地进了那辆宽大的奔驰600。
  
  奔驰停在了一家叫做新时代的五星级酒店门前,门童小心翼翼地为我们打开车门,一行人除了司机老老实实地呆在车里,都喷着一身酒气下了车。
  
  看到刘建国肥胖的身躯出现在大厅门口,一个苗条的迎宾小姐风也似地飘到面前,笑容可掬地说着晚上好,扭扭屁股把我们带到了四楼。四楼的入口有几个金碧辉煌的大字:新时代桑拿洗浴中心。
  
  一群服务生和小姐毕恭毕敬地四处站立着,随便转转身,立即就有人向你问候:“先生,晚上好。”
  
  简锐好像又有些喝高了,头重脚轻地拉着我,一双眼睛流里流气地打量着服务小姐,甚至当一个小姐向她问候晚上好时,他竟伸出手在小姐白皙的脸庞上拧了一把,小姐仍然不愠不怒地微笑着,像是一个没有地位的丫环惨遭主人调戏。
  
  就在这时,简锐突然扭头对我说:“我恐怕大事不好。”
  我不经意地问:“什么鸟大事?”
  
  简锐说:“我和赵曼儿的事情可能秦雪莉知道了。我正想找你帮我拿个主意。我现在心里乱得很,你别以为我喝高了,我心里烦,我哪有心思到这里寻欢作乐。”
  我很意外:“你说的是真的?”
  
  “哪个孙子才骗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哥们儿,我可是真的想找你拿拿主意,最不济也听我诉诉苦啊。”
  
  “这样吧,一会儿让他们先进去桑拿,我们悄悄开溜。”
  
  “你不想娱乐一下?这里的小姐可是全西都服务得最到位的,小费至少一千块。”
  “老子心里也烦。”
  
  我和简锐坐在吧台边的沙发上小声说话,肖一民大概上卫生间了,只有刘建国在吧台前和领班说着什么。
  
  一会儿肖一民回来了,刘建国手里拿着四把钥匙,他给我们一人发了一把:“大家按钥匙上的房间号各自进去吧,什么费用也不要管,他们会拿一个单给你,你只管鉴上房间号就行了。”
  
  我说:“好吧,刘总你先去,我抽完烟再来。”
  
    看着刘建国和肖一民先后消失在走廊尽头,我和简锐懒洋洋地站起身,走到吧台前把钥匙退给领班,并托他转告肖一民:简锐喝醉了,我得送他回家。
  
  走出新时代饭店,的士把我们送到了南河畔的一家茶馆。
  
  坐在竹制的椅子上,河面吹来凉爽的风,远处的灯光和车流变得微弱了,酒劲顿时消了一大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问简锐。
  简锐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幽暗的夜光下,红红的烟头随着他的用力而向后猛然一窜。
  “你记得上次我介绍你认识刘得忠吗?那天你问我秦雪莉是不是也要来,我给你说她去韩国了。”
  
  我说还记得。
  “她到韩国去整容――这个骚货,她觉得自己的乳房太垂了,都她妈四十多了,不垂成一只布口袋才怪。”要是其它人用这种恶毒的话咒骂自己老婆的乳房,我一定会认为他脑子进了水,可简锐和秦雪莉的婚姻,我是最清楚不过的见证人。
  
  “她的乳房垂不垂和你跟赵曼儿有啥联系呢?”
  
  “你不知道,小乐。”简锐痛苦地摇了摇头,“秦雪莉原本给我说她至少要一个月才回来,我也太大意了,没想到,她其实只花了不到半个月就悄悄地回来了。其实她早就对我产生了疑心。那段时间我也是被冲昏了头脑,不仅在赵曼儿宿舍过夜,还把赵曼儿带了两次回家,秦雪莉这个骚货竟然在房间里安了微型摄像头,把我和赵曼儿上床的全过程都拍了下来。”
  
  说到这里,简锐更痛苦地摇着头,好像他的脑袋里有一根弹簧或是一窝乱窜的小老鼠。
  
  我听得目瞪口呆,手里的烟头烧到了手指头,赶紧向脚下的河里弹去,烟头带着微红的光消失在夜空中。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手机响了。
  
  
  
  一个很陌生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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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8:53 | 只看该作者
  “喂,你好,请问你是王小乐吗?”
  
  一个好听的女子的声音,有点似曾相识,又想不起是谁。
  
  “我是。请问你是谁?”
  
  “我是谢兰兰。”
  
  “你好,兰兰。”
  
  我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变得浊重起来,我同时也发现,她没有像晚上的饭局时那样叫我王主任,而是叫我王小乐,因此我也大胆地叫了一声兰兰。
  
  电话那头的谢兰兰也许同样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的声音轻松而欢快
  
  :“小乐,你不在新时代饭店吗?”
  
  我说是的兰兰。
  
  “你为什么要悄悄地溜走呢?刘老板还以为没有把你招待好你生气了呢,他刚才给我打电话,要我一定找到你,他还在那儿等你。你还去吗?”
  
  “不去了,兰兰,我有点急事。再说,那种场合我有点不习惯。请你转告刘老板,他的好意我领了,改天再聚吧,好吗?”
  
  “好的。那我们改天见。”
  
  谢兰兰的声音听上去遥远而亲切,仿佛还有丝丝温暖的气息从电话里传递出来。
  
  “再见。”
  帅哥简锐的爱情生活一遍荒芜
  
  
  为简锐感情上的事充当参谋,在我并不是第一次,而是数不清的N次。这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几个铁哥们儿之间,哪怕在爱情和婚姻方面,他们也是相互影响相互策划的,比如当初我和余婧谈恋爱,简锐和肖一民就是理所当然的男方亲友团,出过不少好点子和馊主意。
  
  
  我还清楚地记得三年前那个白雪飞舞的下午。
  
  那天,简锐急三火四地给我打电话,把我从报社约到了水龙吟茶庄,说是有极其要紧的事和我商量。
  
  我到茶庄时,简锐坐在小包间的沙发上用力地抽着烟,整间屋子里烟雾缭绕,面前的三五已经空了半盒。
  
  “***,你到底有什么要紧事?把我约到这么个小包间里来,这都是人间情人们的爱巢,我们俩进来,人家还以为我们同性恋呢。”我大大咧咧地坐下来,点上一支烟,双脚放到茶几上。
  
  简锐直直地看着我,那眼神让我吓了一跳,脚也从茶几上收了回来:“哥们儿,你他妈到底咋啦?两只眼睛咋全是眼白?你可不要吓我呀,我可有心脏病。”
  
  简锐嘴里的烟头还有一半没燃完,他呸地一声用力吐了出来:“小乐,你说如果我和秦雪莉结婚,大家会怎么看我呢?”
  
  我吃了一惊,伸出手要去摸简锐的额头,看他是不是发烧说胡话,手还没伸到他额头上,这家伙伸出比我更有力得多的手把我挡了回去:“老子和你说正经的,你他妈别老是疯疯颠颠的。”
  
  “我疯疯颠颠?我看你才疯疯颠颠呢,不然怎么大白天说起胡话了?”
  
  “要是真和她结婚,我就怕我妈受不了。”
  
  “你真的要和秦雪莉结婚?她可比你大十几岁啊。”
  
  认识秦雪莉很偶然,那是此前不久的一个晚上,我和简锐喝了几杯,无处可去,突然想起杂志社有人给我说起过的一家叫缘来居的酒吧。
  
  那家酒吧与其它酒吧的不同之处在于,缘来居的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着纸和笔,如果你看上了哪个女人或是男人――不是酒吧的服务人员,而是同样前来消费的客人,你可以给他写一张便条,由服务生将它折成一只纸鹤并充当你的信使,把它送到你心仪的人手上。
  
  据说,很多陌生而又渴望一夜情或是多夜情的男女,就通过这种看上去似乎很浪漫的方式接上了头,随后是共坐一桌,喝酒听歌,谈得投机的或是互相需要的,晚上就挤到一张床上睡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各人走各人的路,从此行同路人。当然也有个别男女,由此进入了恋爱甚至婚姻也未可知。
  
  我给简锐介绍了这家缘来居酒吧,问他有没有兴趣去碰碰运气。
  
  简锐睁大了眼睛:“我操,西都居然有这种好玩的地方?只需要买几瓶酒就可以勾引到女人,那不比花钱找小姐强多了,也有趣多了?”
  “不过,要先给你提醒一下,听说去缘来居的女人大多是中年妇女,而且怨妇居多。”
  
  “中年妇女咋啦?只要长得优秀,老一点还更有味道。走,走,我们马上就去。”
  
  那时候简锐的处境比较糟糕。前面我说过,简锐、肖一民和我到西都的第一天,刚下火车就在火车北站喝醉了,肖一民没去报到,找了家旅馆睡觉。我虽然找到了市文联《文学月刊》杂志社,但并没有找到任何可以接待我的人。
  
  简锐不一样,他去的是一所郊区中学。他一身酒气,左脚碰右脚地撞开了校长办公室,校长正在为中午和老婆打了架而闷闷不乐。
  
  被老婆一个耳光打得恼羞成怒的校长听说简锐是刚从大学分到学校报到的新教师,他那男人的自尊和权利立即得到了很好的释放。
  
  他傲慢地团在椅子上,指手划脚地批评简锐,意思是他来报到的第一天居然就喝得酩酊大醉,“你这像是要为人师表的样子吗?啊?看上去倒更像个二流子。”
  
  校长自以为是的教训使简锐火冒三丈,他的急性子脾气在师大中文系是出了名的,他原本就对分到这所郊区中学心怀不满,校长迎头扑脸的痛斥,再加上酒精的力量,简锐当场就和校长大吵大闹,吵到激动处,竟然一巴掌把校长的办公桌拍得裂开了口子。
  
  为此,校长坚决不肯接收简锐,市区教育局再三再四地做工作,校长才勉强接收了。出于报复,校长把简锐安排到校办厂――所谓校办厂,其实也就简锐一个人。校长先是让简锐学习烘烤面包,后来又让简锐学习制作冰棍。简锐气得不行,可那时的人对单位还有一种心理上的依赖,还不敢拍拍屁股就走人。
  
  简锐就在郊区中学的校办厂里混日子。烘烤面包的时候,他趁着没有人,偷偷地往面粉里吐唾沫,或是将几天没洗的臭脚也伸进面粉口袋来回搅动。做冰棍的时候,他不仅把自己的洗脚水倒进水池,夜深人静时,还哗哗哗地把尿也拉在里面。每当他看到校长和肥胖的校长夫人啃着唾沫面包吃着尿水冰棍,心里就有一种想要笑出声的快感。然而真的笑出了声,却又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和惆怅。
  
  等到简锐终于心情开朗起来,那已是他在校办厂里干了一年半粗活以后。那些无聊复无奈的日子,简锐除了隔三差五地进城找我和肖一民喝酒,就是躲在郊区中学那间破屋里疯狂地画画,后来他曾经告诉我,他在美术上真正有大的进步和创新,还得感谢那段最郁闷最潦倒的日子。
  
  高三年级的一个女生,不知道怎么就发现了校办厂这位整天懒洋洋的师傅不仅是高大英俊的帅哥,而且还画得一手漂亮的油画,爱慕之情油然而生。
  
  简锐和高三女生很快就坠入了情网之中,那段时间,简锐进城的次数少了,即使进城,也忙着匆匆地赶回学校,不再像以前那样次次都是不醉不归。问他有什么事,他总是幸福地说:“你们记得金庸笔下的萧峰吗?萧峰原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侠,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杀人时心软了。仔细一想,原来是他的生命中多了一个女人。”
  
  我和肖一民问他:“这么说来,你也多了一个女人吗?为什么不带到城里给哥们儿见见面?”
  
  简锐就露出幸福而甜蜜的微笑说来日方长呢来日方长。萧峰恋爱了杀人要手软,简锐恋爱了,他不再往面粉里吐唾沫,也不往水池里撒尿。
  
  但是,师生恋历来是校园之大忌,更何况还有一位虎视眈眈的校长在时时盯着简锐呢。那天晚上,简锐和高三女生在学校后山一个角落里快活地搂作一团时,几把雪亮的手电筒照在了他们身上。从简锐的宿舍里,校长还如获至宝地搜出了十多张高三女生的裸体画像。
  
  校长的意思是要高三女生揭发简锐,是简锐强奸了她。高三女生在父亲重重的耳光下,仍然坚持说她是自愿的,她说她爱简锐。
  
  这样,校长只能遗憾地功亏一篑,无法把简锐送进牢房。当然,出了这么大的事,简锐再也无法在郊区中学混下去了,在组织上决定开除他的公职之前,他收拾起简单的行李离开了那所令他伤心而愤怒的郊区中学。
  
  离开郊区中学,简锐从此成了自由人,那时我还在《文学月刊》挣几百元的死工资,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简锐更惨,他在油画上的追求和造诣不但不能给他带来经济效益,反而使他更加贫困。
  
  为了谋生――简锐叫做“为了狗日的生活”,他先后在口服液公司做过销售,在装修公司做过监工,在我们去缘来居酒吧时,他的身份是某广告公司的美工。
  
  共同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爱情故事的高三女生被家人送到了广东,先前来过几封信,但半年后就音信杳无,简锐寄过去的信也被打上了查无此人的标记再退了回来。
  
  
  帅哥简锐的爱情生活一遍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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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30 08:55 | 只看该作者
  三年前那个雪花飘洒着寒意和诗意的下午,在水龙吟茶庄,当简锐向我征求意见,问我如何看待他和秦雪莉结婚时,我深深明白他的处境。
  
  从内心讲,他早已厌倦了秦雪莉。秦雪莉善于保养,也有大把大把的银子用于美容,可年岁不饶人,毕竟四十多岁了,如何能与简锐曾经爱过的高三女生相比呢?她简直可以做高三女生的小祖母了。要孙女还是要祖母,这是一个瞎子也明白的问题。
  
  有时我曾不怀好意地推测,像秦雪莉这种半老徐娘,趁着酒意温存一夜两夜乃至三五夜也不难,难的是像简锐那样几年如一日。秦雪莉看上去倒也依然乳峰高耸,比青春少女还来得生猛夸张,可听简锐说,那不过是韩国高科技整形的结果。抚摸着那样的假冒乳房,跟抚摸两砣硅胶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一定得和她结婚吗?”
  
  简锐没吭声,半晌才重重地点点头,“也许吧。”
  
  “可你并不爱她,哪怕当初和她认识的时候,你也不过是在逢场作戏,那时你太寂
  寞,太无聊,她虽然年纪一大把,你还是接受了她。”
  
  “唉,爱不爱都他妈不重要了。”
  
  “如果你真要征求我的意见,我的意见是:反对。”
  
  简锐低着头,房间里只听到我们用力吸烟的声音。
  
  “小乐,你想过没有?要是我不同意结婚,我就会失去今天的一切,金钱、地位都将不复存在。我那时在郊区中学烤面包做冰棍,苦不堪言,我就在心头暗自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成为人上人。我有今天的这一切,实在太不容易了,这的确也都是秦雪莉给我的。”
  
  “依你现在的情况,你在美术界已经有了名气,也有了一笔自己的银子,就是离开秦雪莉,你照样可以过得很中产很滋润,何必要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吊死?”
  
  “不,小乐,你不知道。”简锐摇摇头:“秦雪莉这种女人,看上去很优雅,内心却非常阴暗,我真的抛弃了她,她到底会怎么报复我,我真的一点底也没有。她的社会关系十分复杂,黑白两道都有人愿意买她的帐,到时她要收拾我,还不给掐死一只蚂蚁似的。”
  
  “当初老子劝你趁早收手,可你不听老子的话。”
  
  “从内心讲,我还是很感激她的,我想我和她还是有爱情基础的。你说是不是嘛?”简锐说这句话时,语调很轻,不像在给我做解释,反倒像在说服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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