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78|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爱是传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9 1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求至乐 于 2013-3-10 11:07 编辑

      
         考虑了很久,之所以想写出这个故事,绝对不是想针对任何人,就事论事。关于爱情,也希望能给更多的人一点启发!以下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事情发生在大约半年前,一些人,因为某些共同点,走到了一起,其中有,林,勇,芬。和一些其他的朋友。大家在一起交流,学习。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林,是一个非常感性,又非常理智的一个男人,成熟稳重。感性和理性在他身上似乎并不显得矛盾。勇,是一个实实在在,又有一点自卑的小伙子,曾经在感情上受过很大伤害,封闭过自己很长时间,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很悲情的男人。他们两个在同一个城市。他们也是朋友。芬,是个聪明,善良的女孩子,单纯,直爽,漂亮!她在另一个城市里。从某种角度来讲,她是因为林,才认识了勇和其他一些朋友!
         当时,他们在一起交流,几乎只局限于网络,想要彻底了解一个人很难。但是不久,勇和芬恋爱了,并且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虽然当时只是在网络上,任然得到了很多人的祝福,林也为她们感到高兴,毕竟要找到一个彼此认同,且相爱的人,太难了。要走出第一步,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从那以后,他们就成了林和其他朋友们羡幕的对像。
                 很快,春节到了,芬也从另一个城市回来了,这个美丽的小城是芬的第二故乡,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每个人,不管走到那里,都会对自己的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芬回来,我们大家都很高兴,芬也很开心,以为回来了以后,不仅仅能收获友情,更能收获一份难能可贵的爱情。等待她的,却是一个让她很纠结的结果。。。。。。
                大年初二,一个很传统的,很美好的日子,女孩们(女士)会带着自己的男友或者丈夫,回到娘家,见见父母!但这一天,却是勇和芬,感情结束的开始!由于,芬的父母,原本不太同意他们两人在一起,那天芬的父母,对勇提出了一些勇觉得不能接受的要求,原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这一下子让勇觉得心灰意冷了。林当时,是让勇不要放弃,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可惜,勇却采纳了另一个朋友给他出的注意,冷落芬一阵子,借此给芬的父母施加一点压力,好轻易的同意他们的事。不管那一种意见,朋友总会是为了朋友好,怎么做,还是得看自己态度!这事就这样被拖了下来,本来就出现裂缝的感情,现在就显得更加岌岌可危了。勇的退缩和冷落,让芬觉得很委曲,于是提出了分手,但是勇依然没有回应,高调的保持着泠漠。
                 转眼就到了工作的时候,大家都开始忙碌起来,对于从外面回来的芬来说,要嘛就出去,要嘛就找一份工作。不可能在家里坐吃山空,芬想离开,林劝她留下来,多给勇一点时间,勇也许就能想通了。林问勇,是不是想要放弃了,勇也没有回应,芬在林的帮助下,找到了一分工作,并且知道了芬的想法,她已经下定决心跟勇分手了,芬再次联系了勇,提出分手的要求,两天后,勇同意了,也说了很多过激的话,要求芬归还,过年时去芬家里的所有花费。芬把钱给了林,让林转交给勇。勇来时,林问他,真的跟芬分手了吗?勇说,是的,再这样下去,也没意思了。林,只是唉了一声,也没有多说什么了。在林看来,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应该已经结束了,而且没有回头的余地了。
                 芬很单纯,喜怒哀乐,都写在了脸上,虽然一段并不太长的恋情结束了,任然难免伤心难过,林,有些于心不忍,便约了芬每天下班后去林那里,林当时想最少可以给芬些许安慰。
         有个朋友曾问过林,还相不相信,一见钟情,还会不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当时,林很肯定的告诉那个朋友说,不相信有一见钟情,更不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了,因为毕竟都不是小孩子了。朋友说一定有,只是你现在还没有碰到,林很不以为然!
                 两天的接触,在林的开导下,芬好了很多,林的工作很无聊,这两天有芬的陪伴,林也觉得很开心,似乎有些什么,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芬在这里,林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芬离开了,林就会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心里有了一丝期待,时间就会过得特别慢。总是盼望芬的出现~~~~~!林知道,自己是在恋爱了,于是在一天晚上,林,鼓起勇气,拨通了芬的电话,把从来不敢跟任何女生说的话,对芬说了!让林开心的就是,芬同意了。林很清楚的知道,芬在这个圈子里,并不算是最优秀的,但未必不是最适合他的。他们开始了交往。
                事情本来可以很简单,很完美的进行下去,却突然出现了变故,就在第二天,林和芬约好下班后去接送芬回家,路上却碰到了刚刚跟芬分了手,算清了账,转眼又后悔的勇,林送芬回家了,林离开以后,勇跟着也去了芬家里,请求芬的原谅。说不该说一些过份的话,不该听那位朋友的话~~~~~~~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没用了,芬拒绝了勇,然后芬打电话告诉了林当时的情况。林很不能理解,既然当初考虑了那么久,同意了分手,又把事情都做绝了,现在还有什么理由要去后悔,难道不知道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吗?难道不知道有些事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了吗?
                 更离谙的是,就在林和芬在到处拜托朋友去安慰勇的时候,勇却到处在说,林抢走了他的女朋友,大家都是朋友,林却做出了这样伤感情的事等等~~~~后来居然还厚颜无耻的说什么成全他们,若不是你伤害别人在先,怎么不去成全自己呢?
         那天,恰好是一个节日,那个圈子里,几乎所有的朋友对林群起而攻之,林觉得所有的人误解了他,没有关系,但不想有人误解芬,简单的跟那些朋友解释了几句,无奈的选择了带着芬离开。那天芬陪着林过了整个下午,原本很重视这份友情的林和芬,突然觉得世界一下子静了下来,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了他们俩人,芬怕林心里不舒服,却又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林很坦然的牵起了芬的手,说,没关系的,这个世界,只要有你,就够了,那怕是得罪了全世界,那有能怎么样呢!也许是天意,这一次朋友的离开,反倒让林和芬共同经历了一次患难,反而让他们两个人感情更近一步,真是塞翁失马,鄢知非福啊!!
                爱,无须隐藏,爱,可以坦坦荡荡,何须他人成全?如果,爱本身没有错,如果,这样的爱情,不能为世人接受的话,那么,我愿意林带着芬,让他们的爱情成为传奇!我写下这个故事,让所有人见证!!!
                谨以此文,献给林和芬,愿他们幸福!
                谨以此文,献给勇!!!
                谨以此文,献给林和芬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那些支持的,不支持的朋友!!!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34
发表于 2013-3-22 14:40 | 只看该作者
无求至乐 发表于 2013-3-20 11:24
爱就爱了,你幸福了,我快乐了,这就够了!!

{:235:我希望我会一直幸福下去,你也一样的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1:24 | 只看该作者
玫瑰泡泡 发表于 2013-3-19 21:38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 像你说过那样爱我,

爱就爱了,你幸福了,我快乐了,这就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3-3-19 21:38 | 只看该作者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 像你说过那样爱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3-3-19 2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6:42 | 只看该作者
随心而文 发表于 2013-3-12 16:34
不用谢我,要谢的是你,你的帖子不错,在看你的帖子之前,我正好粗略看了女作家方方的小说《桃花灿烂》, ...

哈哈,没想到还有相似的故事!希望这样的故事不要太多!谢谢版主的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3-3-12 16:34 | 只看该作者
  不用谢我,要谢的是你,你的帖子不错,在看你的帖子之前,我正好粗略看了女作家方方的小说《桃花灿烂》,你帖子中勇与芬爱情没有成功,有点像小说中的粞和星子两人关系好几乎青梅竹马,但因为人性中某一弱点或猜疑或高傲或没沟通,没有坚持错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4:17 | 只看该作者
739948568 发表于 2013-3-11 13:12
还是祝福好。

多谢你的祝福!感谢回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14:15 | 只看该作者
阡陌千百 发表于 2013-3-11 13:01
只要你的心幸福了,那么就真的幸福了。。。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放开紧握的手,让彼此自由。。。

感谢你百忙之中,回复我的贴子。我明白你的意思,要知道,感情这东西,是丝毫不能勉强的!我很清醒,我相信自己的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3-3-11 13:1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祝福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9-18 04:1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