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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料] 陆水湖风景区售票厅怎么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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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9 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有一朋友说到陆水湖去玩玩,欣赏一下千岛湖的自然风景,结果说关门了,后来一打听说是景区经营单位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权和经济利益上发生分歧,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关门的。这么大的事也不发一个通告,让好多游客失望,造成这一影响的直接责任是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从本质上来说,景区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如果其管理没有民意的参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说怎么样就怎么样,那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是否缺乏公众的监督。想关就关,想开就开是否合法、又是否合理。这些行为不免受到公众的质疑,从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景区的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民意,确保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才能防止避免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行政权力与民争利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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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9 21:48 | 只看该作者
还想说最近这几天去那里玩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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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5-10 11:5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网友关注陆水湖的旅游发展。陆水湖的景区售票厅并未关门。“赤壁德哥”发表的信息并不真实。景区经营者和千岛湖船艇公司与景区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存在一些分岐。
    2012年4月6日陆水湖景点联合体(不知在工商部门是否注册)与千岛湖船艇公司在没有与管理部门汇报、沟通的前提下私下签订合作协议,于5月7日口头告知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他们私自签订的协议于5月8日将开始强制实施。随即管委会就合作协议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和管理上存在的缺失与他们进行了沟通,要求他们暂缓实施合作协议。原因为:

    1、该合作协议违背了原风景区管理局与景点签订的《联合售票协议》和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以及 与千岛湖船艇公司签订的经营协议。

    2、该合作协议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进入景区的门票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3、景点联合体和千岛湖船艇公司合作协议约定的经营票据的印制和发售及对外公布的价格未经有关部门核定及监管。应该是依法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许可及时公示后在管委会的监管下方可对外发售。

    4、景点经营者和千岛湖船艇公司应当与景区管委会签订管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后合法经营。

     鉴于上述原因,管委会多次与景点经营者和船艇公司协商,而他们一意孤行,强行实施他们的违法行为。目前管委会已经委托法律顾问以律师函的形式书面告知景点经营者和船艇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而他们还是置法律不顾我行我素,在景区票务中心大门前私自售票,不进票务中心接受管委会统一管理。

      管委会将进一步依法与之协商,妥善处理好这起管理上的矛盾。给广大游客一个舒适、公平、安全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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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5-10 12:14 | 只看该作者
大偞木吾木同 发表于 2012-5-10 11:52
感谢网友关注陆水湖的旅游发展。陆水湖的景区售票厅并未关门。“赤壁德哥”发表的信息并不真实。景区 ...

咸宁的鬼把戏早就该停手了,如果咸宁还这样执迷不悟的做你们的黄书记该走人了不是我们说的算是有人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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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10 12:46 | 只看该作者
高度保密 发表于 2012-5-10 12:14
咸宁的鬼把戏早就该停手了,如果咸宁还这样执迷不悟的做你们的黄书记该走人了不是我们说的算是有人说的算 ...

高度保密      你是哪里的鸟哦,唯稳天下啊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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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10 17:14 | 只看该作者
我正是想去玩哈,得险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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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10 17:36 | 只看该作者
zhoulinchun 发表于 2012-5-10 12:46
高度保密      你是哪里的鸟哦,唯稳天下啊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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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5-10 22: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德哥!如此的管理机构我们老百姓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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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5-11 09:02 | 只看该作者
大偞木吾木同 发表于 2012-5-10 11:52
感谢网友关注陆水湖的旅游发展。陆水湖的景区售票厅并未关门。“赤壁德哥”发表的信息并不真实。景区 ...

好像有点不正常哦,自说自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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