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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料] 不应该打击《赤壁政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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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1:59 | 只看该作者
都有看过,很不错的杂志,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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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2 22:00 | 只看该作者
lijy129 发表于 2012-6-12 21:53
仅仅两个80后是不够的,缺少主力军

社长是吴叶,主编是何一韬,这两个重要人物我见过,他们还有一些成员的呀,怎么说只有两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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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2:26 | 只看该作者
不打击?你说了不算


屎不臭挑起来臭
——回敬泼妇骂街的狗屁社长、总经理 、主编、行政总监

我承认,我开始说脏话了!此前,我只是就事说事,有理说理,没带一句渣滓。
我没你们有文菜,不和你们玩文字游戏。
一、你们说“均走完了相关程序,可能有个别的领导和专家由于公务繁忙或领导岗位调整等各种原因未完全及时沟通到位”。
你们搞了半年了,怎么还没沟通到位?别忘了,我们采访的两位可都是你们“主办单位”的一把手。人家一把手都不知情,就认为“走完了相关程序”,就被拉作主办单位,也太离谱了吧!!!你们就3家主办单位,就至少2家没沟通好,不是拉虎皮作大旗是什么?
二、使用香港刊号,不管你怎么辩解,在大陆绝对是不合法的!当然,你说了,在香港合法,有本事你去香港办啊!
三、你们狡辩说“《赤壁政商》和文化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主管主办《赤子》杂志的合作是有正规的法律手续的”。就算人家文化部低架子和你们几个小文化流氓合作,但这还是违法的!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其实,你们的张狂、顽固和卑鄙,只会将自己搞得更臭!别忘了,这些让人围观的大楼是你们自己的“高调”一层一层堆起来的!!!


刚才与《赤子》杂志联系,他们很震惊,表示绝对不可能将刊号给别人共用!!!他们也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赤子杂志社电话:010-8532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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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2:30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臭,又把它挑起来,找事!帮倒忙!
其实是被你们自己扼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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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2:46 | 只看该作者
被水围困 发表于 2012-6-12 22:30
有些臭,又把它挑起来,找事!帮倒忙!
其实是被你们自己扼杀的!

确实,《赤壁政商》的第一次回复就有些不妥,现在还在不断的进行有些苍白的反驳,表面上是想替自已挽回颜面,实则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和更坚锐化。政商的危机公关做得确实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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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2:48 | 只看该作者
一辈子跟俺走 发表于 2012-6-12 21:42
唉,可惜呀,这个打击也太大了

打击本不大,是自已想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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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3:07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感觉挺不错的{: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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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3:07 | 只看该作者
不懂。不懂你们在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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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0:37 | 只看该作者
DM只能刊登商业广告,不得发表新闻评论,还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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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7: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辈子跟俺走 于 2012-6-13 07:12 编辑
百度心灵9 发表于 2012-6-12 22:26
不打击?你说了不算


你是不是跟他们以前有人什么深仇大恨呀,这样无情扼杀,你说他们的主办单位不知情,说他们刊号不对,你怎么这样么清楚,是什么值得你这样花精力去搞这件事呢,你说说!
难道你说了就能上算吗?
你说的是否属实,我们广大网友也无法考证,我这个人从来不盲从他人的,每个人说话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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