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友来信:
现在,国家要求实行绩效工资,我作为一名人事代理职工,上班多年了,这次,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而我们人事代理职工为何不实行绩效工资呢?据说是人事局不予执行。人事代理职工好多待遇不能与单位职工同享,希望吴书记能否考虑一下人事代理职工的待遇问题。
书记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人事代理职工不实行绩效工资的问题,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赤壁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赤人社发〔2012〕72号)规定,该实施办法所称的其他事业单位范围为:除已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人事代理人员因无编制,不在此次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范围之内,敬请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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