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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自觉去让座,不等于“自觉”让了。所以倡导是必须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尊老爱幼是社会传统美德,与公平不公平似乎不应搅在一起。权利、公平,那是法律层面的事。一味强调权利、公平,权利本位、权利至上,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坠入自私的泥潭。须知,权利对应的是义务。在享有一定权利时,相应要承担一定义务。在享有坐车的权利,享有坐座位的权利的同时,绝莫忘了应当承担给老幼病残孕抱婴者让座的乘车规范及道德义务。至于“那些身强力壮50多岁的人,都开始让年轻人让座”现象,其实从另一角度细想想,二十出头的小伙、丫头,与“身强力壮50多岁”的父母出行,谁该坐谁该站,便不至有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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