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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可分离的。权利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人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义务表现为负有义务的人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任何人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对应关系。任何一项权利都有相对应的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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