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城管委 于 2016-12-29 10:17 编辑
尊敬的市民朋友: 自2016年7月1日赤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禁鞭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城市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绿色生态,人人参与。在此春节临近之际,特就城区禁鞭工作提出如下倡议,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一、不在城区范围内(含蒲圻办事处、赤马港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蒲纺工业园区各社区及赤马港办事处莲花塘村)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主动向外出学习、务工、经商回家的亲朋好友宣传好赤壁市的禁鞭规定,不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二、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的带头人,不但自己及家人不放鞭炮,还要主动劝导亲朋好友不在城区燃放鞭炮。 三、凡发现在城区范围内有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民要及时向市GA局“110”举报,举报查实后给予50元/次奖励。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倡导文明新风尚,营造和谐、健康、绿色新环境。愿我们赤壁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祝广大市民新春愉快!幸福安康!
赤壁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