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28日
襄阳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原则,全面落实《暂行规定》,强力推行市区禁鞭,努力实现市民禁鞭意识明显增强,禁鞭区内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环境污染等重大案(事)件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大禁鞭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使禁鞭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禁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城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宣传《暂行规定》,安排部署禁鞭工作;组织禁鞭专班深入到社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企业、宾馆、酒店以及公共娱乐场所,重点做好居民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禁鞭宣传工作;制作一批禁鞭警示牌和公益宣传广告,在市区重点部位、场所进行宣传警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业系统要在本单位、本系统积极宣传《暂行规定》,督导干部职工并通过他们带动家属主动遵守禁鞭要求.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禁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二)坚决落实禁售要求.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安监部门停止核发禁鞭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件,GA部门停止核发向禁鞭区内运输烟花爆竹的运输许可证,对违法在禁鞭区内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严厉查处.各城区、管委会要组织安监、GA、城管、工商等部门,分片分区分阶段对禁鞭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及花圈店、鲜花礼品店、副食日杂店、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清理,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摸清烟花爆竹的底数和库存数量,逐家登记造册;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对剩余的烟花爆竹按规定进行处理;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尚未到期的,动员业主转变经营项目或者迁址禁鞭区外经营.
(三)切实加强禁放巡查.各城区、管委会要组建巡查专班,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发动辖区各单位、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和居民小区的物业安保力量支持参与巡查.春节期间,禁鞭区内各街道(乡镇)必须成立禁鞭执法小分队,全面落实查控工作,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栋栋有人守候".
(四)严格进行执法查处.对禁鞭区内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GA、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处.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违反《暂行规定》的行为查处率作为考核禁鞭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5日).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辖区单位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二)堵源截流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重点做好禁鞭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登记造册、分流转营工作,严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重点攻坚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月23日).重点做好春节期间禁鞭工作,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居民小区自查措施,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巡控力度,对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9日).总结工作,评估成效,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确保《暂行规定》得到持续贯彻落实.
四、职责分工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禁鞭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在本辖区落实禁鞭工作各项要求.市GA局:承担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禁鞭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办;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查收缴违规运输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局:负责清查禁鞭区各批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督促各城区依法收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配合工商部门收回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配合做好合理处置、分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作,确保不发生涉稳问题;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注销禁鞭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配合安监部门对禁鞭区内个体经营户进行清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在禁鞭区内各中小学校开展禁鞭专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家长印发禁鞭宣传单.市城管局:积极参与上街巡查和受理市民举报,依法制止、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民政局:做好婚庆、丧葬活动禁鞭的安全提示,加强殡仪馆、公共墓地内部禁鞭管理,配合查处禁鞭区内婚庆、丧葬活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城建委:负责指导、督促禁鞭区内各工程建设单位禁鞭工作,确保各重点工程工地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督促禁鞭区内各市场、商场、餐饮酒店落实禁鞭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对禁鞭区的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提供环境评测数据.市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禁鞭区内各物业公司开展居民小区禁鞭宣传教育,劝阻、举报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加强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管理,督促物流公司、长途汽车站加强安全检查.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为禁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做好山林的禁鞭工作.各新闻单位:组织开展禁鞭宣传工作,对禁鞭期间依法查处的单位或个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禁鞭区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禁鞭工作的重要性,把禁鞭工作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春节前后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禁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城区、管委会也要成立检查督导组,加强检查督办,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城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报告,及时报送禁鞭工作信息.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通报,推进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襄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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