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剑18 于 2016-4-10 21:08 编辑
十、随阳山生态景区文物保护和领导班子 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依据,成立随阳山文物保护所或站。主要保护: 1、随阳山目前的残碑和原有的历史建筑。 2、一天门石刻原样,瑞庆宫门前的部分石碑。 3、随阳山上所有的高龄古树、古樱花、古松柏等。 4、太脚庙(福禄寺)以上的千级石台阶等等。 二、 保护所人员(1-3人)经费由形成旅游区后,从门票收入中抽取。保护范围:随阳山山脚周围50米范畴之内为绝对保护区。 三、 成立随阳山生态旅游开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1-3人),专门负责随阳山开发建设对外联络和业务洽谈,经费从招商引资成功后抽发。 四、 随阳山生态旅游开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对外宣传能力,并且熟悉随阳山地方历史,能够协调随阳山所有山上山下的土地、公路、山林、景点建筑、建设运输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资来源自然由投资方支付。 说明:此方案由赤壁市文物局原副局长(赤壁市博物馆馆长)郑斌经过实地考察,在贤士熊铁牛、王跃进、罗汉洲等人的引领下,根据随阳山的实际情况和目前全国乡村生态游的开展形式下所做的初步方案,有待仁人志士、热心于随阳山开发者不吝赐教,共议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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